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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食堂摔倒是否算工伤保险(员工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admin1周前878

大家好,关于单位食堂摔倒是否算工伤保险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员工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员工在餐厅摔伤自己有责任吗
  2. 食堂工人在食堂滑倒摔伤学校该付多少责任
  3. 在工厂的食堂跌倒受伤算不算工伤
  4. 民法典工地摔伤责任划分
  5. 在下班时骑车去饭堂吃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6. 雪天去公司食堂吃饭路上摔伤是否算工伤
  7. 员工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在餐厅摔伤自己有责任吗

员工在餐厅摔伤自己没有责任,属于工伤,这个是跟你没任何关系的,因为他是上班的时候出意外,这是很正常的,要注意安全偶!生活本来就不容易啊,你都是要买保险,上班的时候自己出了任何事,都是世界工厂的,这个产品是只能给你买保险的,以后给你出钱的

食堂工人在食堂滑倒摔伤学校该付多少责任

应该负全责。首先食堂工人在食堂上班摔伤肯定得算是工伤,所以在摔伤之后的所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营养费,养伤期间工资待遇必须得要全部由公司或者工厂承担。

一般的大型公司都会有给员工买保险啥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既便是公司承担全责也花费不了多少。

在工厂的食堂跌倒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下班吃饭在饭堂摔伤,如果符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可以认定是工伤,吃饭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为什么员工在饭堂摔伤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时候蓄意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这些一般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案例及分析:

1、基本案情:

小华是某公司的员工,2013年5月31日中午11时50分许,小华下班后去公司食堂就餐期间在食堂滑倒。经诊断为左侧股骨颈骨折。2013年6月18日,公司向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于2013年10月11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小华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小华也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案情分析:

吃饭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要认工伤

该省高院于2016年8月26日作出裁定,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首先从本案中某公司上午11:30下班,下午12:45上班的作息时间安排上看,职工就餐完毕之后,基本上就要继续投入到工作中,因此,萧十二中午在公司食堂就餐处于工作时间前后;

②其次对于“工作场所”的认定,不能完全囿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狭隘地理解为仅限于劳动者日常的、固定的工作地点。本案中,公司食堂作为专门为职工在工作期间安排和提供饮食的附属场所,处在公司有效管理的区域范围,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③再次小华在公司食堂就餐虽不属于直接履行工作职责,但该就餐行为是继续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故可认定为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

④综上,小华中午在公司食堂就餐期间滑倒造成左侧股骨颈骨折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对于员工在下班吃饭在饭堂摔伤,如果符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可以是工伤的,因为针对于工伤,其主要是受伤是否在工作期间,为工作准备。

民法典工地摔伤责任划分

工人工地施工时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人在工地施工意外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需要划分责任。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在下班时骑车去饭堂吃饭途中摔伤算不算工伤

不属于。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自己摔伤的应不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雪天去公司食堂吃饭路上摔伤是否算工伤

员工在餐厅摔伤自己没有责任,属于工伤,这个是跟你没任何关系的,因为他是上班的时候出意外,这是很正常的,要注意安全偶!生活本来就不容易啊,你都是要买保险,上班的时候自己出了任何事,都是世界工厂的,这个产品是只能给你买保险的,以后给你出钱的

员工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整体是可以认定的,概率是80%-99%,要视其具体情形而定。

政策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如果是短时间的工作间隙、在公司的饭堂内就餐、餐后还要上班的,可以视为工作原因,认定工伤概率99%;

(2)如果是下班后在公司饭堂内就餐,就餐后离开单位,有一定收尾性原因,认定工伤概率80%;

因为在你的问题中,一个词很重要“职工餐”,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设定,所以不作其他假设,总之,这个大姐认定工伤的概率非常高,80%-99%,之所以不说100%,那是取决于证据和材料。

关于本次单位食堂摔倒是否算工伤保险和员工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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