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后用人单位不服的,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后用人单位不服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后用人单位不服,应当在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三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如果超过三十日再去申请撤销,中院是不会受理的。
二、
一裁终局劳动者不服怎么办
找法网提醒,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