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法中对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规定,公司法中对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原则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在《公司法》中,企业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息;
5.提取任何盈余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息;
7.转换为资本的普通股股息。
法律依据
第166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不得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由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股份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