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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方式具体有哪两种呢(可以做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admin2个月前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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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处罚类别分哪几种
  2. 黑恶势力会没收财产吗
  3. 一个人犯被判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后还要罚款百万,罚款由谁支付
  4. 可以做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处罚类别分哪几种

处罚分为三类:

一、人身自由罚: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二、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三、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四、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黑恶势力会没收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案件集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

1、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

2、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3、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

4、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一个人犯被判刑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后还要罚款百万,罚款由谁支付

①:罚金属于刑事处罚的措施之一,按照规定,犯罪分子必须如期缴纳,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缴纳,近亲属无力缴纳的,犯罪分子本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或者是分期缴纳。

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③:犯罪分子入狱前的个人账户,法院部门会随时调查,一旦发现有钱款汇入的,可以随时划拨的。

④: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了对应当判处财产刑的,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决定扣押或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可以做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没收财产这一项不是行政机关能做出来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能做出的行政处罚只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这是直接针对刑事案件,由法院宣判并执行的一种的刑事处罚,所以不像行政处罚可以进行听证。由于是一种刑事处罚,所以当事人享有上诉的权利,对这种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刑事处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上诉期间不影响执行。

文章分享结束,没收财产的方式具体有哪两种呢和可以做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机关有哪些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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