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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怎么说(录音录像遗嘱中确认过程有哪些要件)

admin1周前485

大家好,关于录音遗嘱怎么说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录音录像遗嘱中确认过程有哪些要件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遗嘱录像怎么说
  2. 录音遗嘱应该怎么写
  3. 录音遗嘱怎样才有效
  4. 录音遗嘱如何写
  5. 录音遗嘱范文具备条件
  6. 录音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7. 录音遗嘱如何办理公证
  8. 录音录像遗嘱中确认过程有哪些要件

遗嘱录像怎么说

法律主观:

制作录音遗嘱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避免因要件缺失导致遗嘱的无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录音遗嘱应该怎么写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只有在符合以条件的录音遗嘱才生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录音遗嘱怎样才有效

法律主观:

录音遗嘱的生效:立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须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如实记录制作的时间、签名、肖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录音遗嘱如何写

做录音遗嘱的办法:

(1)准备阶段。即确认被继承人、见证人等必要人员是否到场,材料是否齐全;

(2)制作阶段。即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年、月、日等;

(3)完成阶段。即密封保存遗嘱,并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4)执行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录音遗嘱范文具备条件

法律分析: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录音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1、录音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录音遗嘱当事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录音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4、录音遗嘱只能处理个人合法可继承的遗产;5、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录音遗嘱如何办理公证

录音遗嘱办理公证的手续:当事人携带公证申请表、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录音遗嘱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录音遗嘱及其复印件到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当事人将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当事人依法签字确认,由公证处为录音遗嘱办理公证手续,颁发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录音录像遗嘱中确认过程有哪些要件

录音录像遗嘱中确认过程的要件和步骤如下:

证人确认:录音录像遗嘱应当在至少两个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证人需要确认被遗嘱人的身份,并在录音录像遗嘱制作过程中进行记录。

确认遗嘱意图:被遗嘱人必须清楚表示他的遗嘱意图,并确认该遗嘱是自愿的,并没有受到任何外部压力、欺骗等干扰。

检查录音录像设备:在开始录音录像前,需要对录音录像设备进行检查,并对其进行记录,以证明录音录像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确认内容的准确性:被遗嘱人必须在录音录像中明确表达他的遗愿,确定遗产分配,指定遗产受益人,并对遗嘱内容的准确性进行确认。

证人签署:最后,证人需要签署证明自己在记录过程中的存在,并签署认可证明,确认录音录像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需要注意的是,录音录像遗嘱的确认过程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需避免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行为或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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