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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怎么办(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

admin3个月前47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夫妻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离婚怎么办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买房,离婚后,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买房,房子在男女双方名下,离婚后,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
  2. 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3. 婚后父母一方给自己子女全款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算
  4.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女方有权要吗
  5.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买房,离婚后,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
  6. 夫妻全款购房,写的女儿和老婆名字财产怎么处哩
  7. 如果,婚后父母首付并且父母还房贷,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割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买房,房子在男女双方名下,离婚后,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

谢邀,我觉得这房子是婚后财产,但是买这房子是男方的父母出资买的,就算这房子加上你的名字,说不定人家留着买房的证据呢,离婚时你不一定能分得到,见议你去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

能理解您的心情。但是:

这个房子,确实属于儿子儿媳共有。离婚的时候,儿媳不一定分走一半。

以下分三部分说明一下:

为什么房子属于儿子儿媳共有?

两个原因:

第一,登记。这可能是很多家庭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需要注意的一点。题主和老伴儿为儿子出资购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这个房子,就属于儿子儿媳两人。第二,合约书。您提到,合约书中写明了“房子由儿子儿媳共同拥有”,进一步表明了您与老伴儿的意思——你们均认可房产属于儿子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合约书中写明“房子属于您与老伴儿,只是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可能还可以通过主张“借名买房”的理由,把房子过户回自己名下。但是,这已经是后话。

离婚分割,不一定按照各自一半儿执行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方式,以双方协议为准。协议不成的,依靠法院判决。而在判决过程中,会依据双方对家庭贡献情况、有无明显过错、以及财产的来源等因素综合判定。

这个房子是您与老伴儿出资首付购买。暂时先不讨论房贷到底是谁偿还的问题,首先说明这个房子在购买时,儿媳并未出资。若儿子儿媳对家庭贡献、过错无差异,在现实判例中,多倾向于实际出资一方多分割,不一定按照各半分割。

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儿媳妇分得房产份额的概率非常大。但是,是否能分走一半,要看法院如何判决,以及您如何主张。

关于出资问题

主要谈两个问题:一个是贷款问题,一个是您与老伴儿的出资如何认定问题。

儿媳提出说:您与老伴儿并未支付贷款,而是他们婚后共同偿还。这需要证据来证明,例如,有没有转账记录,等等。这个证据,对于能否保住您与老伴儿的出资,非常重要。

我们假设您二老确实出资帮忙还贷了,不管是全部还是部分。

那么,意味着您对这套房子的出资包括了首付、房贷。这笔出资,您可以主张为对儿子儿媳的借款,要求他们偿还(前提是,您并未作出当时是“赠与”的明确声明。本人估计,您当时出资时应该没有作出)。

儿子儿媳离婚,按照各自分割的财产比例,分别承担这笔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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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一方给自己子女全款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算

首先父母给孩子全款买房在法律上属于赠予,赠予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公有财产,也不参与离婚分配。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提供证据,也就是说要证明房子确实是父母掏钱买的,比如父母购房时的支付凭证等。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女方有权要吗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才能要求分割,若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则无权要求分割。当然,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全款买房还是首付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这都将直接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婚前买房。

1、婚前全款买房。这种情况,因仅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属于配偶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为子女婚前付首付。婚前首付,夫妻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夫妻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配偶一方可以要求予以补偿。

二、婚后买房。

1、父母为子女婚后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为子女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无权要求分割。

2、父母为子婚后部分出资购房。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若没有明确表示对一方的赠与,则应当视为该出资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若虽为个人财产,但是若夫妻之间有财产约定协议或赠与等约定,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去认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买房,离婚后,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

谢谢邀请!

??夫妻双方在正式离婚前,应该对相关财产、资金、或债权债务,以及子女的归属和抚养费……等问题的分摊,达成初步协议。且在正式离婚时,即可一并分割并予明确。若双方在僵持不下之际,可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而并非是题中所述,离婚后才对房屋的产权事宜提出置疑,或考虑如何分割其共同财产。因为、这将会影响到相关程序、或执行效果和兑现难度……等问题。亦是不妥当的处理方法,且不宜提倡。

??题中这个房子的分割方案,应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视其事实根据进行。例如:男方父母在儿子儿媳婚后买房时,给予的出资金额,无论额度多少,都会视为是赠予性质。(但若有有效证据,能证实其性质的除外)。

??而赠予的资金是不能收回的,亦应视为是儿子儿媳(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假如这个房屋的产权证,是已经明确记载了男方父母双方的姓名,这则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其次是:如果具有合法有效证据,能够证实其非赠予性质,且是属于男方父母的部分、或全部投资额度。亦可视为是包括父母在内的大家庭的共同财产。而父母财产的份额和儿子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划分,即应分别视其占据购房总额的比重确定。比如、是否是体现其财产的部分或全部额度,即能确定其分割(配)方案。

??建议: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最好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同时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写入离婚协议中。再报请民政部门、或人民法院审定,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既有风格、也显志气。省时省心、少伤和气、减少怨气、……,对男女双方均为有利。

夫妻全款购房,写的女儿和老婆名字财产怎么处哩

你是想知道如果出现婚姻危机,房子该怎么处理是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登记在妻子和女儿名下,除非夫妻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并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否则尽管是登记在一方与子女名下,该项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及女儿均是该项财产的共有权利人。

但是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登记为权利人的妻子和女儿有可能在不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置该项财产,进而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但是像你这种房子登记在妻子和女儿名下的房产,一般能认定夫妻和子女共有,因此,若不幸出现离婚,则房产处分存在一定麻烦。一般而言,法院要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

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部分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时应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

如果真实意思是否定的,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合理。若登记中有未成年子女,则宜认定夫妻子女共同所有。

作为共同财产,若夫妻离婚时要求就该房产进行分割,会面理着不被处理的风险。即房屋登记有子女的,人民法院很有可能不予处理,告知在离婚后另行主张分割共有财产。

如果法院予以处理,法院可以适当调整未成年子女所得的比例。因为未成年子女并未出资,也不承担还款义务。地方上司法文件对这一问题有过规定。例如。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一[2007]5号)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共同共有。至于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的房屋所有权问题,上海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5年第3期(总第16期)问题六已有答复。但鉴于未成年子女未出资,也不承担还贷义务,在处理房产权利时可适当调整子女所得的比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2014年5月21日修订)二十八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主张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理,告知有关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主张分割共有财产。”

以上,供参考。如有疑问,可继续留言或私信讨论。

如果,婚后父母首付并且父母还房贷,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割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如果婚后父母付首付,并且还房贷,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分割的这个问题。这要看父母转移给子女的房产,是否有约定赠予小两口的,子女对该房产下是怎么做主的,依法才能给你答复。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房,房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房产确权的主人对该房产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与权和处置权。

一开始父母就把房产的确权转移给了自己的子女,父母就丧失了对该房产的一切权利,这个房产的拥有权就属于子女了。如果没有约定,依法就属于子女在婚姻期间内,单方接受父母无偿的赠予财产。从首付到还房贷,都有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实是父母出资买的。离婚时,该房产与对方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一开始父母就把房产的确权转移给了已婚的子女,又有立字为证的约定,是赠送给小两口的,哪怕在房产证上的确权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依法该房产就属于子女与配偶在婚姻期间内,共同接受单方父母的赠予,就成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这是合法的赠送行为,就受到法律保护。离婚时,各有50%的分割权利。

如果子女在婚姻期间内,将父母赠送给自己的房产,有保障婚姻稳固的承诺(立字为证)要将一半的财产送给配偶的话,哪怕在房产证上只有子女一人的名字,依法也可以把它看成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互相赠送行为,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离婚又是自己子女违约,该房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子女的配偶就有50%的分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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