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工伤事故指哪些事故(工伤怎么找免费律师?)

admin1周前720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工伤事故指哪些事故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工伤事故指哪些事故的知识,包括工伤怎么找免费律师?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工伤里两处受伤按哪个算另一处受伤咋算
  2. 工伤和人损赔偿究竟有什么区别?
  3.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的医疗费,是事故责任方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4. 农村建房包工不包料出了工伤怎么办?
  5. 工伤怎么找免费律师?
  6. 工亡事故需要报警吗
  7. 车辆挂靠,驾驶员受伤是否属工伤

工伤里两处受伤按哪个算另一处受伤咋算

同一起工伤事故中,有两处受伤的地方,在工伤鉴定时按照等级高的一处计算赔偿。除了伤残赔偿以外,其他的工伤待遇都是可以享受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和人损赔偿究竟有什么区别?

51

收藏分享转发到头条复制链接微信微信扫码分享新浪微博QQ空间举报法能量传递

2019年12月05日·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职场领域创作者

关注

工伤包括用工和雇员因劳动过程中自身受到伤害。劳动过程中,意识着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实质上形成了不完全平等的身份关系;人损是完全平等主体间造成的损害事件。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的医疗费,是事故责任方承担还是单位承担?

你可以选择先由单位或者事故方的任何一方承担,没有报完的再找另一方承担。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上下班途中发生非因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伤者可以同时要求单位及交通事故的相对方承担责任。

第二、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相同的,伤者只能获得一方的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医疗费、误工费等是属于补偿性质的赔偿,伤者不能因为一次事故获得两次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

第三、因为根据生命无价的法学原理,对于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性质的款项,伤者可以同时获得赔偿。

农村建房包工不包料出了工伤怎么办?

农村建房包工不包料,出现工伤怎么办?

答:在农村建房一般都是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建房,由房主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和小包工头商量好建房价格后,小包工头就带领着自己组建的施工队开始施工建房,农村小包工头组建的这种施工队,工人都是本村或者邻村的村民,这些工人跟着小包工头干活,小包工头就要负责这些人的工资、吃喝,包工头想要多挣,就要想办法节省开支。

施工过程中工人出现工伤,由房主和包工头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房主与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建设施工合同关系;如果双方是承揽关系,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应该有包工头负责承担;但如果是双方签订有的是建设施工合同,就要由房主和包工头共同承担。怎样认定是承揽关系还是建设施工合同关系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房屋建设的层数,就可以确定,房主与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建设施工合同关系;

农村房主建设的房屋两层或者两层以下,就认定双方是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建设的住房两层或者两层以下的房主只需要承担选任过错,承担会很小,主要由包工头承担责任。

如果是两层以上的,根据法律规定,该合同就为建设施工合同,房主与包工头就要一起承担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建房一旦出现工伤,主要责任还是在包工头,但房主一般也会做出一些相应的补偿。

欢迎大家留言,一起探讨。

工伤怎么找免费律师?

工伤维权会面临一个困境,就是受伤的劳动者不知道怎么办。

通常来讲很多受伤的劳动者不能及时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这是很多原因造成的,特别是在在提供劳动时,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出现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标准赔偿,但是用人单位往往会拖延或者拒绝支付工伤赔偿,就会出现劳动者维权的困境。

出现工伤之后,想得到帮助,特别是得到律师的帮助,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律师没有免费提供服务的义务,除非是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劳动者可以到各地的司法部门和劳动部门去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指派律师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因此而言,为受伤的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律师是国家的义务,劳动者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

另一方面讲劳动者提供劳动,应当提高风险意识。特别是在高危作业的劳动岗位,要选择正规的公司,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并要注意保留自己的工作记录,将来发生争议,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

如果确实发生了工伤,可以向律师求助,一般来说律师都会提供一些咨询服务,也会给你一些有益的建议。劳动者在自己承受的范围内,自己聘请律师还是更好一些。

工亡事故需要报警吗

不需要报警,报警也不会受理。也不需要备案。工伤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车辆挂靠,驾驶员受伤是否属工伤

您老公与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要找车辆挂靠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老板)申报,如不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可申报。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关于工伤事故指哪些事故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e1781e5df6489d9e.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