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这个问题,正当防卫的认定,你学会了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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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叫正当防卫
教你如何正当防卫!!大家看正当防卫,必须逃跑!!记住挨打先跑!!我是有点无语!!别人伤害我,我不得马上用伤害他来制止,这个是什么道理?唉!好人憋屈啊!
看看下图专家的回答。
2020年新发布的正当防卫法
是指导意见。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典型案例。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总体要求、具体适用和工作要求三大方面,用二十二个条文,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民法典正当防卫认定新规
民法典正当防卫认定条件新规如下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以其侵害行为已构成犯罪为条件。
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只有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某人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你当时并未还击,等了一段时间才予以还击不能称之为正当防卫。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对方掐我脖子我还手算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因为当对方对你进行侵犯时,你有权利采取必要的行动进行自我保护。在国家法律中,正当防卫是被法律允许和保护的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而且采取的行为必须是适当的,不能过度,否则自己也会面临法律的责任。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先试图和对方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对方继续攻击你,那么你可以采取必要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同时,如果被打的情况下可以立即报警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当然,最好的方法还是通过理智的行为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什么是正当防卫为什么认定一个正当防卫那么难
这是一个很现实很敏感的问题
先说正当防卫的法律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我们注意到,在大部分的现实案例中。很大一部分程度会被定为互殴,或者是防卫过当。这和执法者的认识程度和执法水平是很有关系的。
比如,医院里医闹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虽然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我认为总体上说。大部分都是病人先动手。原因是很多方面的,有可能是病情导致情绪急躁。也有可能是久治不愈对大夫产生怨恨。再有对大夫要求的检查项目不理解,认为是大夫让自己多花钱。等等不一而足。情况下就容易情绪失控,对大夫实施暴力行为。
那么如果遇到比较温顺的大夫,挨了打只会跑,躲,甚至于被打伤、打死也没还手。这肯定就是医闹或者是杀人犯罪。也就不会有互殴的定义出现。反之,如果有的大夫实行了自卫,与患者互相推搡、相博。那么这时候就有可能被订成互殴了。
关键是后一种情况,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定为互殴或是防卫过当。因为由始至终患者都是主动的、先行实施暴力进行违法行为。医生始终都是处于被动的防守状态。如果把医生的被动防守当成了互殴。这其实就是剥夺了医生的正当防卫权利。对于医生来讲是不公平的。也就是说在面对患者暴力袭击的时候,只能等着被伤害、被杀死。
因此我认为。这法律如果侧重于保护守法公民,打击主动违法犯罪的行为就应该少用,慎用,不滥用互殴和防卫过当。对于这一点,高法几次三番的发文发案例纠正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和行为。虽然改判了不少案件,但是对改变一些执法者的错误理念,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差距巨大。因此防卫难,好人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等着吧!
正当防卫的认定,你学会了吗
正当防卫是与我们生活比较贴近的刑法知识,提到正当防卫,不管大家有没有学过法律,都有一些基本的认识,近两年,在社会中发生好多正当防卫的案例,正当防卫作为新闻热点和法律热点,也成为事业单位法律题目中的常考点。考试通常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但是考察的知识点比较细致,综合性强。因此,老师给大家总结正当防卫的认定,帮大家更全面细致的掌握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只看概念,我们马上会明白,张三对我抢劫,我在防卫中把张三打伤了,我属于正当防卫,同样,张三对李四抢劫,我路见不平,为了保护李四把张三打伤了,我也属于是正当防卫。接下来我们需要具体掌握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第一是防卫起因,要求存在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不是行为人主观上假象出来的,而是现实存在的;第二是防卫对象,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是不法侵害人之外的其他人;第三是主观上必须具备防卫意图,不是打斗报复或故意伤人的意图;第四是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如果不法侵害已经不存在,便不能再进行防卫,例如张三抢劫李四,李四在防卫中把张三打晕了,为了报复,李四乘机把张三打成重伤,由于李四把张三已经打晕了,不法侵害已经不存在了,此时又把张三打成重伤的行为便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害或事后防卫;第五是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后,需要大家关注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近些年发生的“昆山反杀案”、“赵宇案”、“涞源反杀案”等都属于特殊防卫的典型案例,好多考题都是来自这些现实案例的改编,因此也需要大家关注一些有关正当防卫的新闻,多分析,多思考。接下来,我们结合相关典型例题一起破解这个考点吧!
【典型例题】某日深夜,武某持匕首抢劫下夜班的文某,文某一脚踢倒武某,致武某昏迷,匕首掉落一旁,文某仍气愤难平,捡起匕首往武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致武某当场死亡,文某用匕首刺死武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事后防卫
【答案】D。解析: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本题中文某一脚踢倒武某致武某昏迷,此时武某已经丧失继续抢劫的可能性,不法侵害已经不存在了,文某捡起匕首往武某心脏部位猛刺致武某当场死亡的行为属于事后的杀人行为,应当认定为事后防卫,故意杀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典型例题】某日,村民黄某见村民于某的丈夫外出打工,当晚窜入于某家,欲行强暴,于某挣扎中摸到枕头下的一把剪刀,然后不顾一切往黄某身上猛刺。黄某胸部、腹部多处被刺。当场死亡,案例中于某的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
B、故意杀人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答案】D。解析: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强奸属于暴力犯罪,题目中于某正在遭受强奸行为,因此反抗造成黄某死亡,应当认定为特殊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什么是正当防卫,通俗易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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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行为。正当防卫包括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一般正当防卫存在防卫过当问题。
正当防卫制度起源于1791年法国刑法典,其第六条规定:“防卫他人侵犯自己或他人之生命即为杀人行为时,不为罪。”尔后逐步完善。从此始,正当防卫广泛适用于不法侵害的各种情形,逐渐形成了完整的刑法制度。各国刑事立法也不断效仿。之后,正当防卫便成为了世界性的法律规范。
我国刑法的正当防卫制度是为实现刑法的任务服务的,在于有效的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同不法行为作斗争,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合法权益,预防犯罪,巩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同时,正当防卫也是公民的一项社会义务和道德义务。具体讲,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规定正当防卫制度,是在法律上确认了合法权益的不可侵犯性。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使广大公民知道,只要有侵犯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人人都可奋起进行防卫,这无形中在合法权益周围增加了一道人民力量的屏障,震慑不法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更加确保了合法权益的不可侵犯性。
(二)规定正当防卫制度,就是把正当防卫这一合法权利明确赋予公民,使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能及时有效地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规定正当防卫制度,是社会主义道德和正义的要求和体现,是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勇于且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打击不法分子的锐利武器。正当防卫是鼓励、支持、保护公民履行社会道德和正义对其提出的要求,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为保护合法权益而勇敢地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同时,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还明确告诉人们,行使正当防卫权不是毫无节制的,相反,而有一系列的条件限制,不能滥用正当防卫权而给社会带来不应有的危害。这就使得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不但敢于与之作斗争,而且必须善于斗争,做到既要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又要使自己的防卫行为有节制,不致因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形成社会危害性。
(四)规定正当防卫制度,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所必需,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其根本的实质在于保护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安定。人民群众通过实施正当防卫,反击、制止一切危害我国政权和社会制度的不法行为,也就确保了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不受损害,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尊严,从根本上讲,也就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护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构成条件之五限度条件
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我们每一位公民在运用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必须要把握住正当防卫的界限,防止滥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造成防卫过当。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原则上应以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为标准,同时要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在手段、强度等方面,不存在过于悬殊的差异。“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实质是正当防卫限度条件的一体两面。“造成重大损害”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具体表现;“超过必要限度”是“造成重大损害”判断标准。也就是说,并不存在所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换言之,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不存在所谓的“手段过当”而“结果不过当”或者相反的现象。
对正当防卫加以限度条件是否会使防卫人在防卫时考虑到自身行为是否过度而影响其权利,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对某些不法侵害可实行无限防卫权。
关于本次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和正当防卫的认定,你学会了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