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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admin2个月前73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一些知识点,和女职工社保未交满十五年,但年龄已满五十岁,可以一次性补缴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会毁你一生
  2.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给缴社保有时间限制吗
  3. 女职工社保未交满十五年,但年龄已满五十岁,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4. 河北省职工病假标准
  5. 如何向劳动监察大队网上投诉
  6. 寒假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否会毁你一生

可以很明确的跟你说不会,而且离职证明是一定要打的,后续的新公司入职还有社保转移或是失业保险金领取都是要用到的。

为啥说离职证明很重要,离职交接的时候一定要打这个证明?

正常来说入职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对方都是要求提交原公司的离职证明的,这个是用来证明你跟原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也是用来判断你跟旧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或是劳动纠纷的证明,这样才不会出现什么劳动纠结之类的事情。

还有就是新公司在帮你办理社保或是个人档案移交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这个离职证明才能办理的,否则无法办理。像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个证明也是必须要出示的。

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东西,如果没有这个离职证明你都做不了,也没办入职到新公司去,这也就是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了。

为什么说离职证明不会毁掉你一生?

新公司如果想要知道你之前的情况,在面试的过程中他都会问的,而且他也会做一些背景调查,完全不需要通过离职证明来获取的。只要自己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会被调查出来。

再说离职证明写上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正常的写法,无非就是告知对方说,你已经跟原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也不存在什么劳动纠纷之类的事情。这种只是让新公司放心的写法罢了,也是一种正常的写法,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的。

问题总结:离职证明这样写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对自己新的公司入职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反而是必须要进行的手续,至于毁自己一生就更不可能的事情了。离职证明非常重要,离职的时候务必要让原公司打给你才行,并且还要盖章才有效的。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给缴社保有时间限制吗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不给缴社保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2年时效,自从违法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举个例子,你从2014年1月起在一个单位工作,该单位一直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后来企业想通了,从2016年1月1日起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

那么,你要求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权益的有效期,是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如果超出了,劳动保障监察将以超出时效为由,拒绝受理你的投诉。

当然,你只要最后一天去投诉,监察受理了,就OK了。他们处理时间,不包括在时限范围内。

另外,很多人以为是以自己离开该单位起计算时效,那是不对的。

女职工社保未交满十五年,但年龄已满五十岁,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女职工社保未缴满15年,但年龄已满五十岁,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看什么性质的“社保”、看你的初始社保已交年限是否达到五年以上、看你所在地“社保”政策补充规定。不错国家《劳动法》、职工劳动保障条例、《保险法》规定职工参加一线生产,到法定年龄可以依法享受退休待遇;但你的退休条件够了吗?以下来分析一下:(女同志)

①:国家实行‘’职工社保‘’前参加工作的女同志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全国最早北京市91年底试行,其它省份在94——96年陆续执行“职工社保”);在职工作的(包括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下岗失业后以“灵活就业”续缴社保的女工);社保缴足十五年以上,(已缴费5年以上,中途断缴费的,可以申请一次补足十五年,附带“滞纳金”)年满50岁享受退休待遇;领取养老金。(符合“特殊行业上岗”的女工,可以提前到45岁办理退休)

②:一些中途挂靠单位的女同志,在1996年参加社保后,连续缴纳‘’职工社保‘’费率;后到法定退休年龄差几年社保费的,原则上可以年满50岁可以办理退休;社保所会审核你的“劳动合同”及一些劳资情况,符合《社保法》可以补交后几年社保费,办理退休手续;不符合要求按“灵活就业”55岁退,后几年一年一年地缴社保费。

③:以自由择业参加“灵活就业社保”,并缴了几年社保费;又进企业上班并合法缴纳“职工社保”,到50岁时社保年限不够;差若干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仍需缴足十五年以上,到55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以上分析可供参考,关键你年满50岁时;先到所在地社保所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政策,尔后采取补救措施;社保所会根据社保有关政策,给予答复。

供参考

河北省职工病假标准

一、河北省病假工资规定2020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病假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如何向劳动监察大队网上投诉

打电话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以的,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寒假工受劳动法保护吗

大学生利用暑假打工,确实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劳动者”和“职工”均是指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大学生利用假期打工,尚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故彼此的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万一发生纠纷,如用人单位不发工钱,或者发生伤害事件,大学生可以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来维权:在单位打工时,最好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及条件、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这样,一旦工钱被拖欠或克扣,就可以依据《合同法》维权。

另外,大学生打工期间,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虽然不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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