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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劳动关系诉讼证据)

admin3个月前411

大家好,关于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劳动关系诉讼证据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没签劳动合同,要怎么收集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

1、现在的部分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减少开支,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没签劳动合同时一同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因为劳动合同是保障公司与员工间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没有劳动合同员工无法直接证明劳动关系,而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最多要支付11个月。

2、但是并不是说没有了劳动合同就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对于没有劳动合同的案件如何举证证明劳动关系,法律有相关规定,即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照以下证据:

3、(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而其中工资支付记录是一项非常有利的证据,因为有些单位会以单位账号向用工发放公司。但是,实务过程中,一些单位存在以自然人主体向员工发放工资的记录,且该自然人也不是该单位对外的股东或者管理人员,因此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如果员工也没有劳动合同,事实上是很难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

二、劳动仲裁,现在我没有证据证明我的劳动关系用微信群聊天记录能证明吗

劳动者用微信群聊天记录是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需要一些证据作为辅助才是可以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都是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申诉人无法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他们负责调查取证吗

1、一般情况下是由劳动者自己提供,如果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伤认定、仲裁等方面,劳动局就不接受申请。个别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如社保缴纳证明、入职登记表等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用人单位证明(如工伤中,规定时间内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那么举证责任就会倒置与单位)。至于劳动部门调查取证这方面,主要存在与劳动者个人申请有困难或者法律规定需要劳动部门调查的(如工伤的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2、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银行转账记录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吗,用来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我只有

1、只有这一个证据可能不够,除非公司不否认你的主张。因为法定代表人行为分为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公司会主张法定代表人跟你的金钱往来是他的个人行为,你还需要提供为公司工作的证据。

2、比如本单位同事证言,有业务往来的外单位人员的证言,或者票据、帐薄、签到表、工资表上有你签名的,你可以主张由单位向仲裁庭提交。多想想你帮单位做过些什么事情,做过事情不可能不留一点痕迹,还没人知道。

3、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关于本次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和劳动关系诉讼证据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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