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撤销土地证的诉讼时效的一些知识点,和土地证吊销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是什么意思
- 1952年的土地证还有效吗
- 国土局承认53年土地证吗
- 房屋卖出五十年后没有办土地证现又买回来了原来的旧证还有用吗
- 申请土地确权未受理的复议期限
- 土地证吊销有没有诉讼时效
- 53年土地证的有效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是什么意思
正在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方将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统一换发成《不动产权证书》,原来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在一定的期限内将废止。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
1952年的土地证还有效吗
你好:一、1952年的土地证已经不管用了;
二、1953年,全同范围内土改完成,但当时的土地性质是私有。
三、1956年完据的社会主义必造,土地性质从私有又变成了公有,即: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四、你的土地证,有效期应该是1952年至1956年。1956年以后就失效了。
国土局承认53年土地证吗
1、1953年的土地证已经失效了。
2、说明一点,1953年颁发的不是“土地使用证”,而应是“土地房产所有证”,它证明的是个人拥有土地所有权,而现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说,1953年颁发的土地证已经失效了。
房屋卖出五十年后没有办土地证现又买回来了原来的旧证还有用吗
无用因为土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50年,过期后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而且土地所有权的变更也可能会导致原有的土地证无效。所以如果房屋卖出五十年后没有办土地证,就意味着土地证已经过期或者被变更,即使重新买回来,原来的旧证也已经失效,无法再次使用。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的合法证明,是购买、出租、抵押等土地交易必须的文件,因此在进行土地交易时一定要注意申请办理土地证,确保土地所有权的合法性。
申请土地确权未受理的复议期限
按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基本程序是:
1、“当事人发生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处理申请,也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有关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申请”;
2、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及时拟定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上达处理决定。
5、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证吊销有没有诉讼时效
在中国范围内,不管什么关司它都是有诉讼时效的。
53年土地证的有效期
53年的土地证的有效期?
我认为53年的土地证的有效期;如果是田地的话,哪53年的田地土地证的有效期在1958年大集体时期就已经失效了。要是宅基地土地证的话,我们这里2009年镇村组统一到每家每户实地丈量核实登记,并且统一上报换新证时也就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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