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夫妻双方相互继承遗产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夫妻双方相互继承遗产和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立个遗嘱时遇到两人都是再婚家庭,结婚都是各过各的,男方有权继承女方的遗产吗
-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 公证书唯一继承人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 父亲和后母的遗产是怎样继承
- 婚前财产再婚配偶有继承权吗
- 夫妻一方通过继承得来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
立个遗嘱时遇到两人都是再婚家庭,结婚都是各过各的,男方有权继承女方的遗产吗
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公证书唯一继承人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公证书唯一继承人继承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媳妇和女婿都不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没有继承权利,所以公证书上的唯一继承人继承的房屋属于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亲和后母的遗产是怎样继承
1,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分配遗产份额
3,父亲的遗产包括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4,可以参考《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婚前财产再婚配偶有继承权吗
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顺位继承。也就是说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就按立遗嘱人的意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才按照法定顺位继承,法定顺位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
所以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再婚配偶是有权和同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的。当然也可以通过遗嘱指定再婚配偶继承的。
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婚前个人财产再婚配偶是有可能继承的。
夫妻一方通过继承得来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其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分配遗产份额
3,父亲的遗产包括他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4,可以参考《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父母的遗产,例如房产,产权在个人名下,算不算夫妻共有
您好!
这个不一定。是否属于继承人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与继承方式有关。
目前的继承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法定继承,意味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做出过遗产继承的个人意思表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属于继承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继承情况下遗嘱继承,又会区分两种情况:
1.遗嘱中指定了“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在生前,只将留下来的遗产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下来之后,仅算作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这是遗嘱继承相对与法定继承来讲,最为灵活的一面——可以指定继承人、可以指定给继承人个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父母写遗嘱的时候,没有特别指明仅给到继承人个人。那么,继承人继承所得,均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的依据,除了《继承法》之外,在现行《婚姻法》中也有比较明确的解释: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以上标识部分——第十七条(4),即对应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中未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第十八条(3),对应遗嘱继承中、指定由继承人个人继承的情况。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