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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admin1周前624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以及2021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2021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按案发时还是审判时的
  3. 2021陕西省人命赔偿标准
  4. 2021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5. 2020年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6. 人身损害赔偿是起诉个人还是公司
  7. 2021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1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1年云南人身损害赔偿内容: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按案发时还是审判时的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21陕西省人命赔偿标准

2021年1月20日,陕西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68元/年,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规定,即日起,陕西地区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7868元/年进行计算。

2、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即地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均已城镇标准核算赔偿。具体可查看本专题地区的详细赔偿标准。

3、关于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规定,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对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出法律解释后,《实施条例》未再规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2008-08-17】公安部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4、陕西全省已实施“同命同价”的规定。

2021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人损解释》主要的内容包括:权利义务主体、与工伤赔偿的区别、赔偿范围、赔偿标准、适用时效等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权利义务主体。权利主体也就是那些人可以在受到人身损害时依据该司法解释请求赔偿,主要包括受害者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义务主体是那些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即实施侵权行为、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具有因果关系的自然人和单位。

第二,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而如果是非工伤事故、第三人侵权、无偿帮工等不具有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在请求民事赔偿责任时参照使用《人损解释》。

第三,受到人身损害赔偿时,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损解释》对每个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依据也一并进行了规定,其中人体损伤等级、伤残鉴定是影响赔偿金额多少最关键的因素。

第四,在损害赔偿支付的方式上,一般分为一次性支付和定期支付,具体依据赔偿义务主体的给付能力和是否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但对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五,精神损害赔偿也在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但《人损解释》中并未有详细的规定,具体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无论是发生在2004年5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的人身损害案件,只要是在该日期之后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案件,均适用《人损解释》。但是在此之前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需要再审的人身损害案件,不适用该解释。

2020年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一、明确主体

1.谁可以主张赔偿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的,可请求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案例君注:该司法解释调整了原司法解释第1条被侵害权利客体的顺序,即由“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修改为“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这三类权利在性质上都属于物质性人格权,身体作为自然人生理组织的整体,其权利的完整是健康权保护的前提,因此该司法解释按照《民法典》的权利排列顺序进行了修改。

该司法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案例君注:该司法解释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删除了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仅限于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人身损害赔偿是起诉个人还是公司

这得看个人侵权还是个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侵权。如果这个是公司员工,他在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应当只起诉个人。

如果这个人在工作过程中代表公司履行职务,其侵权行为应当起诉公司,但可以列这个人为共同被告,要不遗漏当事人。

2021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1年1月19日,湖北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06元,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9)158号)规定,即日起,湖北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6706元/年进行计算。

按照新标准,死亡赔偿金最高36706*20=734120元,十级伤残的残疾赔偿金73412元。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依据和2021年最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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