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有期徒刑缓刑的执行机关这个问题,有期徒刑能不能监外执行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期徒刑七个月一般缓刑多久
1、就给你一年的考验期,一年内不故意犯罪,视为7个月的刑期执行完毕。一年内犯罪的,撤销缓刑,两罪判决后合并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1、《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3、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4、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5、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6、根据以上规定,属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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