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残保金申报时间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时候申报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2021年残障金申报期
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残保金申报截止时间
残保金申报缴纳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残疾人保障金申报时间截止
申报期限是2022年12月31日。
残疾人保障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什么时候申报
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另外,为便于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务局提供“免填单”模式,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登陆电子税务局(网办入口见文末)进行申报,也可以在各征管区局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申报区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办税服务大厅税务人员可以提供申报辅助服务。
用人单位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残保金如何申报延期
去税务大厅进行补申报,如果超期了,会有滞纳金
逾期未到地税部门申报或不及时缴纳保障金的企业,由地税部门向其下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缴通知书》,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由省残疾人联合会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残保金新企业三年免交,你们要是在免的年限内你可以去找专管员或到大厅在征管鉴定里取消。
2020年残保申报时间
2020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8月1日到9月30日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请于8月1日至9月15日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优化征收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三)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21年残保金几月份申报
2021年残保金申报期限最迟为今年9月30日。从今年开始取消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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