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食品安全的安全事件有哪些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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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
南京市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多家成人用品店销售的保健食品疑似为假冒伪劣产品。
2015年7月21日,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11家性保健店进行了突击查处,发现11家性保健店存在销售宣称壮阳功能的假冒保健食品行为。经检验,在相关产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药物成分。经深入追查,涉案假冒保健食品的生产窝点位于河南郑州和三门峡市,犯罪嫌疑人檀伟强、席海霞、席兰伟等人以租赁的房屋为加工窝点,购卖大量空胶囊、西地那非、淀粉等原料,以及空瓶子和外包装盒等包装材料,将西地那非和淀粉混合装进空胶囊,包装后制成成品销售至江苏、山东等多个省份。
上述11家性保健店经营者通过陕西省西安市的郝辉和翟文静购进这些假冒保健食品进行销售。此案共查获“金伟哥”、“植物伟哥”、“德国黑蚂蚁”等有毒有害保健食品近百个品种共计90多万颗,西地那非粉末25公斤,涉案金额约13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
食品安全事故的三大危害
常见的三种危害是生物性危害(如杂菌污染)、化学性危害(如重金属中毒)、物理性危害(如杂质);经过对以上危害的结果影响程度及其发生的概率、可控制性等进行评价,根据可接收的危害水平区分为显著危害或不显著危害。对于可以接收的危害,(或称在可接收的危害水平之内的)称为不显著性危害,一般可以不采取措施控制或通过常规的前提方案或工艺措施控制;(如饮料中的按规定添加的防腐剂);对于不能接收的危害,或在可接收的危害水平之外的,称为显著性危害,一般通过控制措施组合。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该如何处置
1,首先立马拨打急救,处理中毒人员
2,必须进行调查整改,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食品安全的安全事件有哪些
食品安全事件,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指的是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广义指的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种新闻事件。
1.“染色馒头”2011年4月初,央视报道,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超市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后,温州等地也发现类似染色馒头。
2.“牛肉膏”牛肉膏有牛肉自然香味,易溶于水,水溶液呈淡黄色。市场上一些熟食店、面馆为牟利而用牛肉膏将猪肉“变”成牛肉。2011年4月有报道称南京市场“牛肉膏”疯卖。
3.“毒生姜”使用有毒化工原料硫磺对生姜进行熏制,使正常情况下视觉不够美观的生姜变得娇黄嫩脆。2011年4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查获两个使用硫磺熏制“毒生姜”的窝点,现场查获“毒生姜”近1000公斤。
4.“瘦肉精”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例如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伦特罗(Clenbuterol)等。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今年3月,媒体报道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十不许的内容
餐饮企业的十不准
不准无证照和超类别经营
不准无健康合格证员工上岗工作
不准使用未经消毒和不洁的餐饮具
不准经非法途径采购食品原辅料
不准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
不准违法使用各种食品添加剂和回收食品
不准经营腐烂变质和掺假掺杂的食品
不准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不准生熟食品混放、交叉污染
不准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
国内三大食品安全事件简短介绍
1.苏丹红:具有致癌性物质。
2.毒奶粉:三聚氰胺奶粉污染事件。
3.瘦肉精:肾上腺神经兴奋剂。
长沙启动国家食品安全是哪一年
2016年。
2016年长沙市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以来,长沙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紧扣创建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科学谋划部署,在监管理念、工作体制、治理措施等方面大胆探索,全面强化“四有两责”,全面深化综合治理,全面推动创新发展,全面推进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改善,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99.81%、知晓率达79.74%,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5.82%,长沙连续四年获评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关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的安全事件有哪些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