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收取的费用,大概是对不遵守计划生育的一种惩罚。中国?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谁123律师123律师网通过您的提问带来了《中国"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谁》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象
征收对象应该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生育超出计划生育范围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中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这里所说的计划外生育子女的人,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生育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本法颁布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不仅对超过计划生育的公民收取社会抚养费,而且对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收取一定的费用,称为“社会抚养费”,收取的金额少于非法生育的公民,一般在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颁布后,征收对象应为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且生育计划外子女的公民。因此,符合法定生育二胎条件的公民,不应再收取社会抚养费。
数量
考虑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入差异,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21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本法授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号,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仅作了原则性规定,仍未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生育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子女情况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一项倡导义务,对过度计划生育进行行政处罚是不合适的。因此,罚款逐渐改为收费。”即便如此,很多地方还是有很多强制的。孩子出生前,因为和“计划生育”有几句话,被带到“公社”拘留。这可能涉及到中国的“人权”问题。
第二,收钱后钱是从哪里来的,是否用于“社会支持”?这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
第三,“社会抚养费”为何在地方“领导”更换后发生变化,变得更高?经过协商,解决过一次,但因领导班子变动而改变;
第四,在家庭收支“入不敷出”的情况下是否支付这笔费用,让人感觉类似于“旧社会”。
至于你提出的“中国?",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是谁”的问题,123律师网已经梳理清楚了。征集对象应为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生育计划外子女的人员。征收金额低于非法生育公民的,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咨询123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