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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补差方面的争议(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

admin2周前872

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待遇补差方面的争议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一次伤残补助金补差有时效期吗
  2. 工伤人员退休后补差余额会逐年减少吗
  3. 伤残津贴补差规定
  4. 2021年养老补差补基数差有什么要求
  5. 工伤差额赔偿新规
  6. 退休后又去拿“补差”,因病猝死算不算工伤
  7. 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

一次伤残补助金补差有时效期吗

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具体时效的规定;有用人单位支付的,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自当事人指定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为一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工伤伤残等级计算,例如十级的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人员退休后补差余额会逐年减少吗

工伤人员退休后养老金与伤残津贴的差额不会逐年减少,差额有时会缩小,有时会增大,因为迈些年养老金每年在调整,而伤残津贴的调整与养老金并不同步,虽然不同步调整,但伤残津贴调整的幅度较大,所以,伤残津贴与养老金的补差余额不会逐年减少。

伤残津贴补差规定

工伤保险中的差额补偿,是针对一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而言,一是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

二是养老金补差,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时,改发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金,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算处理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其时领取的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1年养老补差补基数差有什么要求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61号)规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需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调整后应缴费与实际缴费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即本次的补差缴费业务)。

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差涉及单位补差与个人补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涉及单位补差,不涉及个人补差。

工伤差额赔偿新规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休后又去拿“补差”,因病猝死算不算工伤

不算,因为他退休后与其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只有建立劳动关系才符合工伤条例的基本认定条件。

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写多了,仲裁院就不会支持你的差额部分了。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以后,对应每一个工伤等级,都明确规定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标准。并不是你想要多少就给你多少的。当你的申请要求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那么差额部分就不会被支持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工伤待遇补差方面的争议和劳动仲裁为什么不支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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