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工作,以及物业是通过什么方式来管理小区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物业应该服务于哪些项目
- 有很多物业公司,招聘住宅运营岗和商写运营岗,这两个岗位大类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
- 物业管理是一个什么样的专业
- 请问物业有哪些权利和哪些义务
- 除了业主委员会还有谁来监管物业
- 物业是通过什么方式来管理小区的
- 物业是为谁服务的
物业应该服务于哪些项目
物业应服务的项目有:
一,物业服务中心前台负责来人来访接待,记录业主来电或亲自上门咨询和投诉事宜,并报楼管处理。
二,楼管接到业主投诉应及时跟进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事情要和业主说明原因,待处理完毕要给业主反馈。
三,物业工程部负责维修公共区域的供水供电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公共区域的门禁,维修小区的地面道路等。
四,保洁部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以及各楼层楼道的打扫,电梯轿厢抹尘,楼梯扶手抹尘,消火栓等外表除尘,景观水池的定期清洗,地面排水沟的清理、除四害等。
五,秩序维护部负责大门口来人来访登记及进入小区的车辆登记,停车场的秩序维护,小区的日常巡逻,消防隐患的日常巡查,以及小区的治安管理等。
六,绿化部负责小区绿化植物的日常浇水、施肥、修剪、造型、补栽、防治病虫害等工作。
七,小区项目经理负责重大事项的指挥和对外(指和街道社区、物业协会、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工作。
有很多物业公司,招聘住宅运营岗和商写运营岗,这两个岗位大类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
物业管理企业和其他行业一样,都是要受到国家各个部门的监管的。但是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小区物业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场所提供维修,维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持续,这方面的管理当然是全体业主。
业主居住在小区里、生活在小区里,直接感受着物业提供的服务,当然对物业的服务好坏是最有发言权的。毫无疑问他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第一监督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他代表全体业主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因此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最重要的监督者。
政府部门的各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也是有严格的监管,具体如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着企业的注册登记、特种机电设备年审等市场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的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税务局: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的收取和企业员工社保的收取。
直接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组建和监督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同时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件联系会议的召集人;每年物业管理区域内量化检查也是由真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最重要的监督者和管理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是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税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过程中,直接监督和管理的是小区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镇政府、街道办事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物业管理是一个什么样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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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物业有哪些权利和哪些义务
你好很高兴能接答
物业管理的权利: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3)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4)有权制止和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5)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6)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
(7)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8)有权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9)经业主大会的允许,可实行多种经营。
物业管理的义务: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
(2)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
除了业主委员会还有谁来监管物业
物业管理企业和其他行业一样,都是要受到国家各个部门的监管的。但是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小区物业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场所提供维修,维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持续,这方面的管理当然是全体业主。
业主居住在小区里、生活在小区里,直接感受着物业提供的服务,当然对物业的服务好坏是最有发言权的。毫无疑问他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第一监督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他代表全体业主监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因此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最重要的监督者。
政府部门的各职能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也是有严格的监管,具体如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着企业的注册登记、特种机电设备年审等市场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业的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税务局: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的收取和企业员工社保的收取。
直接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的组建和监督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同时还是物业管理区域内重大事件联系会议的召集人;每年物业管理区域内量化检查也是由真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最重要的监督者和管理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活动是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税务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物业管理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过程中,直接监督和管理的是小区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镇政府、街道办事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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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是通过什么方式来管理小区的
我们小区四年了,入住率95%以上,但就是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理由是物业不同意,没办法,到上边说也没用。
物业是为谁服务的
1.物业到底是为谁服务的?
答:物业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
2.业主有权选择物业么?
答:业主有权利选择物业。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业主代表有权代表大部分业主的意见要求物业为小区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有权利选择有实力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3.小区的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小区配套公共停车场,物业有权利干涉吗?
答.在业主没有授权的时候物业无权利干涉,在开发商未交房时跟业主和物业签订临时管理约定,但是这个约定一但在小区业主入住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是可以作废的。
4.小区配套停车场物业有权利出租,有权利不让业主进吗?
答.无权,配套停车场归业主所有,如何管理,物业是根据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来管理的,如果没有明确规定,物业无权出租和限制进出。
最后
物业是业主花钱雇来管理小区的,他要根据全体业主的制度来管理小区,不能违反规定管理,否则业主有权利终止其服务合约。
以上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足之处请多多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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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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