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提问:
现在我知道婚姻中的过错必须被证明。现在想知道如何构成证据。比如我不回家,老公知道我和她有暧昧关系,但是我没有和她面对面。如果我在法庭上问,让我告诉你我去了哪里。是证据吗?比如拿出我的话费清单,里面全是我和男朋友的沟通记录和短信。当然,在法庭上,只有一定数量的人频繁出现到不正常的程度。这是证据吗?我现在想离婚,但是协议失败了,但是如果我起诉,我怕因为我的过错而生不了孩子。孩子九岁。我该怎么办?
山西孙永成律师回复:
离婚时,法律对孩子应该在哪一边抚养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有一个原则: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谁来养你的孩子,就看你的孩子和你一起长大好还是和你老公一起长大好了。至于什么是“有益”,要从经济条件、工作性质、与孩子相处、甚至与孩子相处等方面来判断。另外,对于婚外情,如果不符合,只能通过道听途说不足来证明,通话清单不能作为证据,但短信涉及感情问题的,可以作为证据。
山东王朝进律师回复:
就你而言,他没有证据证明你有外遇,除非你主动承认。所以,他没有证据证明你有错。
广东萧海燕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过错的结果是少分财产,赔偿对方精神损害。如果不是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会影响孩子的抚养。不回家的证明应该是他有证据证明你不在家,电话费不能直接证明你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