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种类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种类以及一边起诉一边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担保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怎么向公安申请保全财产
- 2021民法典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 查封对方财产需要等价财产担保吗能知道查封申请人用什么担保的吗
- 一边起诉一边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担保
- 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这里的担保是什么意思担保什么呢跪谢回答
- 什么是等额财产担保
怎么向公安申请保全财产
向公安机关申请财产保护是没有用的,只有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护的措施。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提供对方财产的资料以及担保。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021民法典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二、财产保全程序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查封对方财产需要等价财产担保吗能知道查封申请人用什么担保的吗
1、“人民法院在查封财产时查封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物吗?”: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中保全可以提供担保、也可以不提供,是否提供担保由法院决定。
2、“案件在诉前的保全查封与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查封是否都必须提供担保物?”:你的说法有误:保全有诉前保全、起诉后的保全,但“执行过程中的查封”与此不同:执行过程中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一般不提供担保,由执行人员查明是被执行人财产后直接查封、拍卖。
3、“原告申请查封的财产系案外第三人的名下,此事的查封是否必须提供担保物?”:(1)如果是财产保全:不能保全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不管你是否提供担保。
(2)除非原告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名下的财产是被告的:此时保全,应当提供担保。
4、相关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92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一边起诉一边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担保
民事案件诉讼保全有三种,按时间阶段:诉前保全,诉中保全,执行前保全;按对象:分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
诉前保全有财产和证据保全,财产的话必须提供提供担保,证据一般不需要提供担保。
诉中保全也分财产和证据,财产的话法院看情况,需要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必须提供。证据一般不需要提供担保。
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反财产保全就是指被告提出的财产保全。
被告提出反诉是法定诉讼权利,那么有反诉权则适用于诉讼中的一般程序规定,原告与被告属于同等法律地位的法律关系,同属于当事人,被告在反诉中同样适用于诉中保全措施与程序。
诉讼保全,也叫诉讼保全。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人(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这里的担保是什么意思担保什么呢跪谢回答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保全的是被告人的财产,为避免保全措施错误造成被告的损失,故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财产价值的现金担保或人保。
什么是等额财产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并不是要提供与申请财产等额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种类和一边起诉一边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什么担保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