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是具有可变性。股东投资以后一般不能撤资。股东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包括违约赔偿责任,出资连带责任,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
一、
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是否具有可变性
可以变更,不过因为认缴资本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规定的,所以如果要进行变更,那么就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话,就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所以更认缴期限是可以的,不过得通过召开股东会议来变更,否则应当按期缴纳。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股东出资后可以撤资吗
股东投资一般不能撤资。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股东可以通过合法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方式撤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受限制,转让后由公司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三、
股东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是什么
股东必须承担的出资责任是:
1.货币出资的缴纳责任。
即有限公司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股份公司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2.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
即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3.违约赔偿责任。
即有限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出资连带责任。
即对未缴纳的货币出资或价值不足的非货币出资,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连带缴纳或补足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