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属共有财产哪些负债属共同负债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夫妻如何共同存款
可以以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为账户名称把钱存进去,然后取款密码可以设定两个,一人一个只有两个密码都通过了才可以取钱。现在很多家庭对于老人的资产的管理基本上都采用这种方法,因为现在有许多多子女的家庭,对于老人的资产管理意见不统一,于是就开出一个账户。设定多个取款密码,只有多个取款密码都输入正确了才可以取款。
夫妻离婚哪些财产属共有财产哪些负债属共同负债
您好!
就题主描述的三个问题,先给出基本结论,随后解释:
婚前财产,婚后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大概率情况下,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期间借新债还旧债,大概率情况下,新债属于个人债务。婚前不动产、婚后有按揭还款,大概率情况下,房产属于个人;婚后共同偿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对半分割。注意,以上结论中,都用到一个“大概率”的词语,是因为题主的问题描述少了很多信息。以下以法律规定为依据,适当展开解释一下:
个人财产,不会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有例外——
如果这个婚前财产加上对方名字(例如房产加名)、过户到对方名下(例如,把钱转给对方)、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例如,银行账户中与个人婚后工资收入有进出),则财产归属,多数会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说明财产归属,则按照协议执行。婚前债务借新还旧,新债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前债务,大概率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那么,婚后又借了钱用于偿还这笔债务,可以理解为:婚后债务的用途是用于个人(偿还个人债务),所以,新债依然属于个人债务。
但是,依然有例外——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首先要看婚前债务的定性是什么。例如,用来借钱买了房子、写了自己名字,则房子属于个人,债务也需要个人承担;而房子登记两人名字、或者加了对方名字,因此笔债务形成的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对等原则,则债务也要相应变成共同债务。其次要看婚后新债的用途是什么。全部用于偿还个人旧债,则新债也属于个人债务;否则,借了钱,其中有部分用来夫妻共同生活,则此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夫妻双方均认同此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将视作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在离婚分割时,也要分担。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房、贷一般怎么分割?根据最高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般来讲,先协商。协商一致了,按照协商结果来。
如果协商不一致,多数情况下,房子归登记一方,婚内共同偿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双方共同分割,登记方给予对方相应数额补偿。同时,登记方承担尚未偿清的贷款部分。
这里依然有个前提:房子在购买是登记的是首付方个人名字(按揭期间的房产加名很困难),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也要参与分割。这时候,就要结合对家庭贡献、有无过错等因素来进行综合判定,没有具体分割标准规定。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如果夫妻的经济独立,有共同财产吗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夫妻之间如果有婚内财产约定,是可以把共同财产的权属在夫妻之间明确出来。
但与夫妻之外的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除非对方知道夫妻之间存在婚内财产约定,否则还应当看作一个经济体,对外承担责任。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区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不包括明确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或继承;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主要有几个方面: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得收益。如果投资享有的收益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经营所得利润例如股权分红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②一方以个人房产出租的。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③其它情况。具体实践中,法院一般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婚后收益是基于财产的自身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行为产生具体加以判定,前者原则是为个人所有,后者则为共同共有。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财产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