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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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的含义及行使条件
一、不安抗辩权的含义
不安抗辨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样,均只能发生于双务合同。因此,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怎么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规定的三种以前法律没有规定的抗辩权,其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即要求与对方同时履行的合同义务,对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时你也可以不履行,对方要求你履行义务时你有权要求对方与你同时履行各自的义务。
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时,另一方可以享有一定的抗辩权,这个抗辩权就是另一方可根据对方履行的情况采取继续履行、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行为。在民法典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说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乙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顺序履行抗辩权:所谓顺序履行抗辩权,就是有先后顺序,现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
3、不安履行抗辩权: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乙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中止履行,在中止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交付房屋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可以适用。如果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房屋与其它义务需要同时履行的,可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如果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房屋与履行其它义务的先后顺序,对方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义务,则当事人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