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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最新消息(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admin3周前295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同工同酬最新消息,以及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与正式员工应同工同酬,是不是企业不能使用派遣工这个意思
  2.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3. 31岁未婚,去央企的劳务派遣(同工同酬)还是去普通私企好呢
  4. 同工同酬和备案制区别

劳动法规定:劳务派遣与正式员工应同工同酬,是不是企业不能使用派遣工这个意思

我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题主:《劳动法》是允许企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这一点是没有任何异议和问题的,但是国家有关法律,对企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做了一些相关的规定。

从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薪资待遇、用工的条件,以及劳务派遣工的使用人数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说明。

国家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劳务派遣工的权利与利益。但是一本上好的“经”,却被下面的歪嘴和尚念歪了,这才是当前劳务派遣工当中最大的矛盾问题。

一、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薪资待遇,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同工同酬。

这里的同工同酬,是指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正是员工相同的待遇。并不是像有些回答者所说的那样,基本工资同工同酬,那是不准确的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这里已经非常明确的要求了用工单位,必须要提供,与正式职工相同的待遇条件,并不是说,只是同基本工资而其他不同。

所以,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来,国家是明确规定了企业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但必须要保障劳务派遣工的薪资待遇,必须是同工同酬

可现实情况是很多的用工单位都没有严格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按同工同酬的标准来执行,这才导致了广大劳动者怨恨纷纷。

二、用工单位并不能无限制的使用派遣工。

国家法律,对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工,做了一个明确的界定。根据国务院的有关具体规定,企业在使用派遣工的时候,不能超过该企业正式员工的10%。

简单举例说明一下。假如甲企业,拥有500名正式员工,那么该企业使用派遣工的时候,不能超过50人。

而且相关法律还明确规定了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具体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通过这些内容又可以看出,国家对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并不是大量的使用,而是有条件、有限制的使用。

可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和用工单位,都没有按照这些限制条件来使用劳务派遣工,而是大量在使用,甚至这种用工现象越来越更加的普遍化。

三、尽管国家对用工单位违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有关执法机关执行和处罚的力度不是,并没有能够遏制住劳务市场上的这种歪风邪气。

客观的说,国家从法律的制度层面上是已经非常的完备了。但是由于在具体的执行和处罚的力度上还存在不足,导致目前劳务市场上的派遣工违法现象较为突出。

所以要想真正的解决这个问题,国家还得从执行的力度上和处罚的力度上加强,让那些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付出更大代价,加大企业违法的成本支出,以此来增强有关法律制度的威慑力。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没有很好的执行力,那这样的法律终将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当前我国劳务市场上的派遣用工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其实是有关法律制度的执行力不足,没有能够让劳动合同法落地生根,切实维护起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四、劳务派遣用工制,其本身就处在一种非常尴尬的处境,或许废除这种用工制度才是最好的选择。

为什么这么说呢?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不能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向本单位派遣劳务派遣人员。

这就要求用工单位只能与那些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工的使用。而那些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必然会被劳务派遣公司,收取一部分管理费用。

劳动合同法又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员工同工同酬。这就从制度上导致了劳务派遣工,根本就无法与用工单位的正是员工同工同酬,这两者之间是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所以,劳务派遣用工从制度上就存在一种尴尬的局面。

因此,劳务派遣用工,在处境上是非常矛盾而尴尬的。

现在很多的用工单位,都没有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来使用劳务派遣工,而是任意使用劳务派遣工。

不管是在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具体使用条件上,还是在人数的规定上,都早已突破了有关的规定与界限。

这些用工单位,也没有按照同工同酬的要求,为劳务派遣人员支付薪资待遇,从而导致劳动者怨声载道,纷纷不满,强烈要求国家废除这种不合理的用工制度。

如果同工同酬的基本要求,都无法满足老百姓的愿望,国家相关的职能部门,由于各种原因很难执行到位,那为何不顺应劳动者的呼声而废除这种用工制度呢?

为了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用工,更好的满足劳动者的需求,体现出真正的按劳分配原则,也许废除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将是一件利大于弊的民生工程。以上个人的观点,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一点帮助。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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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的话题是不成立的。这是因为:

民办教师只是历史的称谓。民办教师是“九年义务教育”时代的产物。起源于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生产队办小学、公社办中学,公办教师满足不了办学的需要,只好从初高中毕业生中经过严格手续选拔代课的教师,民办教师自此应运而生。

民办教师不是正式教师编制,凡星期日,节假日,除了开会、培训都得参加生产队劳动。绝大多数是拿工分参加生产队核算,我们这里是六角多一个劳动日,实得的报酬也就高低不一样。进入八十年代中期到2003年,都由财政支付工资,中学50元、小学40元(均含1元/月药费)。

报酬如此,工作条件难苦,工作苦累不再说,单就做出的贡献和历史价值可不小。中国农村文盲半文盲的扫除就多亏了这些民办教师;全国基础教育的普及与乡村文化的兴起和发展,也全靠了这些民办教师支撑。

在国办【1997】32号文件出台后,以我们当地来说,民办教师竟然有了政策界线,即1984年12月31日以前任教的为“计划内民办教师”。只有因故辞退、自动离职者未被“民转公”外,其他的却转为了公办教师。1984年年底以后任教的却在2003年9月实行“一刀切”而清退。自此民办教师走完了艰难的历程,退出了中国教育的舞台。

民办教师“恢复”了农民的身份。民办教师是不被列入教师正式编制的“临时”任课人员。民办教师虽是教师,可还是农村身份,因为他们还没有“转正”。因此,民办教师既担任教学任务,又兼做种地收粮。“一人任教,全家受累”是民办教师当时最真实写照。清退离岗后,民办教师成了“只做过‘教书匠’的农民”。从此起早贪黑的务农,南来北往的打工。

民办教师已被收入《教育大辞典》,也做出了恰当的解释。那只能说民办教师,让农村失学孩了得到了读书的机会,甚至改变了他们的一生命运。

不管咋说,民办教师渐行渐远,被历史划上了句号。现在都是农民了,怎么能和公办教师做到“同工同酬”?

31岁未婚,去央企的劳务派遣(同工同酬)还是去普通私企好呢

对于这两个单位的选择,雷哥认为还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决定,下面,按照现有的信息,帮你分析一下,以供你参考。

第一,选哪个单位,必须要看具体薪酬水平。

大多数普通职场人找工作,最看重的还是长期的薪酬水平。因此,你问题中提到的两家单位:一个是央企,一个私企,究竟哪个单位的薪酬水平更高,高多少,是你选择单位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经验来说,一般而言,只有私企的薪酬水平比国企高出30%左右,私企的实际薪资才能和国企相当。

因此,你可以比较一下两个单位的薪资情况,如果私企的薪资还没有国企的高,那笃定是要选择国企了。如果私企的薪资只是略高,并没有达到高出30%的幅度,那也要选择国企。

第二,央企同工同酬,虽然是派遣也是可以考虑的。

央企虽然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不过既然承诺是同工同酬,那就意味着除了身份以外,薪资福利待遇应该和正式编制员工相当。这种劳务派遣相对而言,在薪酬待遇上更有保障。

当然,如果这家央企能够有劳务派遣员工转录为正式员工的通道,则更佳。毕竟,劳务派遣员工还是有一些问题,例如在社会保险缴纳额度上会有一些区别,在工作稳定度上也不如正式编制员工。

因此,如果央企有这种转录的通道,选择央企就更好一些。

第三,两个企业所在的行业如何,必须要心中有数。

企业的发展好坏,与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有直接关系。选择一个有前景的行业十分重要。因此,你要搞清楚你打算入职的这两家单位是什么行业的,经营情况如何。

要知道,我们择业必须要考虑一个长期性,别入职没几天这个企业的发展就江河日下,苟延残喘,无法为继,那这样的单位,反倒是耽搁了你的时间。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央企这样的国企,一般而言会有更好的发展前途,不过,也不排除私企的发展前景很好。所以,你要打听一下,搞清楚两个企业的行业发展前景和自身经营情况,选择更有活力、更有潜力的单位入职,对自己更有利。

第四,如果想求稳定,选择央企的劳务派遣员工比去私企更好。

你已经31岁了,如果想求稳定,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和未来的家庭生活考虑,那选择央企比较合适,毕竟,在央企工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可以得到保障,这可以让你有闲暇之时去谈恋爱、找伴侣,完成自己的终生大事。但是在私企的话,很可能就会忙得不可开交。

因此,如果想求稳定,去央企工作,肯定比去私企要强。

总结

综合来看,对于你而言,选择央企的劳务派遣员工,可能对你更有利。不过,上述四方面的因素,你要结合自己的情况认真衡量,权衡其中的利弊,哪一个才是最在注意的,然后做出最终的选择。

总体来看,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之下,选择央企更有保障,更加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启示,谢谢。

我是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问答达人、问答青云计划获奖者【雪天惊雷】。如果我的观点对您有启发、有帮助,劳烦您点赞并关注我,雷哥将把职场干货与您分享到底,谢谢!

同工同酬和备案制区别

区别:

1.定义不同:同工同酬是指同等工作应当获得同样的报酬,不因性别等原因给予差别对待。备案制是指用人单位将自己的用工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向劳动部门备案。

2.目的不同:同工同酬的目的是消除性别、民族、地域等差别对待,确保同等工作获得同等报酬的权利。备案制的目的则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适用范围不同:同工同酬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重点是解决女性在职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备案制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或者是特定行业或地区,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

总之,同工同酬旨在消除不同群体之间的工资差异,实现工资公平;而备案制则是政府为规范劳动力市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而设立的制度。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同工同酬最新消息和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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