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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排名犯法吗(合理吗会助涨学业负担吗)

admin4个月前671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北京中考排名犯法吗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以学生成绩来为任教老师排名并奖惩,合理吗会助涨学业负担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吗

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而犯罪则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就是说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同时是触犯《刑法》规定的行为,才构成犯罪。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犯罪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的条件。《刑法》同时还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说明,行为的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是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例如:各地的盗窃线从500到2000元不等,同样是盗窃行为,同样是盗窃500元钱,在贵州等偏僻地区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而在北京等大城市(盗窃线2000元)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最高处15日治安拘留。#############有一个著名的法谚:“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或“法律是道德底线”但是,违法者必不道德的论点也存在绝对化的问题。这个观点是一个相对正确的观点,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违法者都不道德,其不道德不仅体现在其主观思想,还体现在其客观行为和违法后果上。因为,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存在社会危害性,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是不存在的。

北京单位或小区检查个人行踪轨迹是否合法

公民自由是宪法赋予。除了执法机关,没人有权力查询合法公民的行动轨迹。

所以,当你通过运营商扫描某某码的时候,都需要你授权他们可以查询,说白了,就是你同意了。如果你不同意授权,那他们就不能查询。而且即便你授权了,你的轨迹也谨用于你向外展示,他们要负责保密。

在重大事件期间,某些单位也根据法律进行了自身保护,如果你不出示你的行动轨迹,就无法进入,这也是合法的。你如果想进入,就得同意他们查询你的行动轨迹。反过来,你也有权拒绝查询,那他们也有权拒绝你进入。

以学生成绩来为任教老师排名并奖惩,合理吗会助涨学业负担吗

以学生成绩来给任课教师排名并奖惩,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对老师也不公平。

1.单一评价不科学。在封建社会,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人才,一些平民子弟能参与社会的治理,打破了贵族垄断教育的不良局面,科举制度在当时也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在进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还单纯用成绩来评价学生、老师,实在是落后了。评价机制需要改进。如果用学生成绩来衡量老师的教学质量,也不能简单地考试来决定。不同的班级,不同的孩子,不同的基础,不同的禀赋,怎能用一把尺子量到底?学校分班时也不能做到绝对均衡,肯定是有的班级孩子的学习成绩好一些,有的班级孩子的学习成绩差一些,也有的班级差生比较多。学校的管理者,思想懒惰,为了图省事,就看班级的平均分,谁的班级的平均分高,教学质量就高;谁的班级平均分低,谁的教学质量就差,实在是有失公允。谁能抽到好班,算谁幸运,谁要是接到差班谁就倒霉,一年甚至几年都别想翻过身来。学校对于差生,要设进步奖。应该建立差生档案,在每次测试中,只要孩子的学习成绩有一点进步,都要给予表扬,老师也要有奖励,那样老师才不会放弃差生,班级里的孩子才能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2.综合考评是根本。我国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三十多年,现在还用单一的考试成绩来评价学生和老师,似乎不合时宜。学校要把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不能单用考试成绩来评价。要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来评价孩子,进而评价老师。现在学校是只注重成绩,不重视德育。从这次新冠肺炎大流行中就能可见一斑。个别留学生,还有什么作家、教授,发表一些反动言论,污蔑祖国和人民,这能不值得我们去反思?思想政治教育应放在第一位。另外还有体育、美育、劳技等对师生进行综合评价,要注重孩子的行为实践,不能只注重书本知识。综合考核学生的整体素质,让班级各个任课老师,互相联系,互相协调,只有班级孩子的整体水平提高了,老师才能获奖,这样也才能减轻孩子过重的课业负担。

总之,孩子在校学习,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注重实践,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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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出门,也不做核酸,是不是犯法

年纪大了,腿脚疼痛,就下不了楼。除给送食品的儿女有接触,没有与其他人接触过。儿女每次核酸检测都做了并都是阴性。我不做核酸又犯了什么罪?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不用做任何调研,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100%的职场人对于“绩效工资”有着高度的注意力。换句话说,“绩效工资”是职场人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因为它与员工们的贴身利益太紧密。所以,我们有必要把“绩效工资”这个话题好好解析一下。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这问题,我们先放一放,最后给出答案。我们需要先搞清楚,绩效工资在国家相关的劳动法规里的一些相关条例,以及绩效工资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我们先把与“工资”相关的规律条款列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第二章第四条对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就意味着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确定工资的结构和如何进行分配。在这一点上,如果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是符合国家这一规定的。也就是说,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没有抵触的。这为“绩效工资”本身的合法性找到了依据。

但题主问的核心是“扣绩效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这个“扣”字,伤害了多少职场人的心,我们不得而知,但的确让所有的职场人反感。这个“扣”字的全称是“克扣”。劳动法中“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明确了一个法规:“不得克扣”。即:克扣绩效工资,就等于违反劳动法。但是,到底什么算“克扣”,什么不算克扣?国家对“克扣”也有明文规定。根据国家《工资支付崭新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第三条的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这里的规范传达给我们一个信息:按照后五条减发工资,就是合规的;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就是违规的。

什么叫无正当理由扣减?就是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标示的扣减的情况,公司合法的制度中没有规定的扣减情况。换句话解释: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或公司的合法制度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的,都属于不正当。

有人可能会问:公司的制度中当然都有规定“扣绩效工资”的条件。可以这些公司的制度,如果本身就不合法,按照不合法的公司制度扣减绩效工资就是违反劳动法。什么情况下,公司的制度不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制度没有经过职代会通过,没有进行公示告知劳动者,都属于不合法的制度,那么扣减绩效工资就不合法。这个条例,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说到这里,其实题主的问题就有两个答案和结论了。

第一,公司扣减绩效工资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前提条件是,公司扣减绩效工资时,有合法的依据:1)这个“依据”在公司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中已经写明,员工认可;2)这个“依据”的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公示过(照片、录像为证),职代会表决通过(签字)。

第二,公司扣减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因为: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扣减的条件,或者公司“扣减绩效工资”的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公示过,没有职代会通过的(签字)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对于绩效工资的定义不尽相同。

多数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国企,把绩效工资当做Offer中承诺的工资的一部分。也就是,员工的工资被切成了两块:一块是肯定可以拿到的(基本工资或基础工资),一块是不一定拿多少的(绩效工资)。原定给一个员工每月10000万工资,结果,只能拿到8000元,因为固定给了6000元,剩下的4000元,因为绩效考核后只剩下2000元。

有些公司,尤其是外资企业,offer中的工资是必须给的,不存在绩效工资包含在内的情况。所以,offer上承诺每月支付10000元,那就会拿到10000元。但是,如果你的绩效完成得出色,会另外有一份绩效工资,也就是“绩效工资”是正式工资之外的一种个人绩效奖励性工资。所以,同样的offer,在外企可能会拿到12000元,多出来的那2000元,是绩效工资。

我觉得绩效工资是个好东西,但是违背了“绩效”的本义的绩效工资,都会让一个企业走得跌跌撞撞,步履艰难。绩效工资的本义是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工作,但有些公司的确把绩效工资搞成了一把砍自己的刀,让大部分员工“怀恨在心”。一群怀恨在心的员工,会把一个企业搞成什么样子,我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北京租车牌、车牌转让是合法的吗

1、北京租车牌合法吗的解释:违规不违法

北京租车牌属于违规不违法的行为。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条例,北京车牌指标是不允许转让或转借的。严格来说,亲属之间的转借都是违规的。但车牌摇号政策仅仅是北京等少数城市实行的地方性政策,也就是说没有法律层次规定车牌交易违法。

北京车牌摇号政策公布后,很多人买车没牌,有些人又有车牌闲置。资源匹配的不均衡导致衍生了北京租车牌市场,虽然市场尚缺乏有效监管,但市场刚需让北京租车牌不得不存在。

2、北京租车牌行为无法做司法公正,是否受法律保护存在争议

虽然北京租车牌不违法,但毕竟违规,所以说北京租车牌行为是民间交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尚不能得到认可,更不可能做司法公证。

这就好比说急用钱时借了一笔钱,所约定利息高于国家规定(民间高利贷)。这个行为肯定是国家所不认可的,但是借款事实成立,某些方面受保护。租车牌也是这样,又不受法律保护的地方,也有受保护的部分。

3、北京租车牌协议不可做公证,但严谨的转让协议依然有必要

既然北京租车牌违规不违法,属于私下交易。北京租车牌协议就不可能有国家公信力的机构可以做公证。据了解,居然有自称最大的车牌中介宣称车牌租赁协议可以花钱做公证,实在是骗人伎俩罢了。

但律师建议,一个严谨的租车牌协议条款依然是特别有必要签署的。转让协议约定的清晰,对于产权责任等等还是有很大的保护作用的。切勿觉得租车牌违规就不重视转让协议的内容甚至不签协议,一份严谨的协议条款,在当事人签字情况下,至少是说明事实的一项重要证据!

关于北京中考排名犯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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