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之纳税申报可以通过年度、扣缴、清算等时间方式进行申报。年度申报的时间是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进行;扣缴申报是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清算申报是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进行的。
一、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之如何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之纳税申报的方式有:
1.年度申报时间
(1)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2)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扣缴申报时间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3.清算申报时间
(1)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二、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所得税季度应该在每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三、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方式
申报的方式:纳税人可以选择上门申报或网上申报的申报方式。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企业所得税属深圳市地税局征管的纳税人办理地点为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窗口;企业所得税属深圳市国税局征管的纳税人办理地点为各区(分)局办税服务厅。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可通过国税地税的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