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和仲裁时效截止日期是哪天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社保仲裁时效、诉讼时效、补缴及赔偿问题
-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三年怎么办
- 劳动仲裁时效一年指的是什么意思
- 仲裁时效是按受理之日起还是仲裁之日
- 仲裁时效截止日期是哪天
- 劳动仲裁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 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社保仲裁时效、诉讼时效、补缴及赔偿问题
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社保的补缴问题也困扰了很多的劳动者,问题: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5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5年来的社会保险。单位却称:其中四年的社保已过仲裁时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社保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受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理论上也观点不一,有的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缴纳社保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那么作为劳动争议之一的社保纠纷当然要受仲裁时效的限制;有的认为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因任何原因免除。同样,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委也是观点不一,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仲裁机构对此也有不同看法,导致裁决结果也大相径庭。认为补缴社保受仲裁时效限制的,只支持提起仲裁之日一年前的社保,认为不受仲裁时效限制的,则对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全部支持。在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的今天,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会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但是,在具体规定没有出台之前,本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如果你的单位不按照规定为你缴纳社保,一定要及时提出,最起码也要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就可能会丧失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利时间。
劳动仲裁时效过了三年怎么办
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而耽误了劳动争议的申诉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产生的或者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其他正当理由”则范围很宽,例如当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员会而向其他部门申诉延误时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等,至于“理由”是否正当,则应由仲裁委员会认定。
(3)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应分以上三种情况处理。
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很多,劳动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一个较好的解决方式,在实践中很多劳动者都选择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那么劳动者该怎么申请劳动仲裁呢,如果过了劳动仲裁时效怎么办,劳动仲裁委员会还会受理这一劳动争议吗,如果不受理的话能不能直接起诉呢,这样的问题不妨请教专业的律师,更可以请律师帮忙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一年指的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时效一年是紫的,在劳动中发生争议后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能够清楚地查明争议的事实,便于做出合法的的裁决。
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间过长,事情已经变得人事全非,这样就不利于劳动纠纷的仲裁。
仲裁时效是按受理之日起还是仲裁之日
仲裁时效不是按受理之日也不是按仲裁之日起算,而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截止日期是哪天
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加班费恐怕是劳动仲裁里最难的一个请求了!很多公司加班都是常态,而不支付加班费或少支付加班费也是常见的,最关键的是员工要想证明加班费实在太难了!那么我们通过劳动仲裁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呢?有需要哪些证据呢?
我们到底可以要几年的加班费?虽然劳动仲裁里有一个两年的时效性,但有些情形不受这个时效约束,比如拖欠工资、加班费等等,这些最迟的时效是离职后的一年内提出都可以!
也就是说,针对整个在职期间,公司未支付的加班费,只要我们最迟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年内提出劳动仲裁,都可以要到!
但关键就是看证据,这一块是最难的!而对于加班费的证据,又有这个规定:
1、如果是最近两年内的加班费,那么公司具有举证责任。有些朋友就认为,既然是公司举证,那么自己就不需要举证了!实际上这是非常错误的理解,我们要知道,在这一块,公司肯定是编造、修改证据,公司不可能傻乎乎地提交你加班的证据!有人就会说,公司提交的证据没有我签字,我不认可!这个没错,但这个时候,我们仍然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来对抗公司的证据!不然即便公司提供的考勤证据无效,但你又没提供证据,那你让劳动仲裁依据什么裁决?
2、对于两年前的加班费,公司可以不举证,只能靠我们自己举证。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考勤、工资表等等,公司最少要保存两年备查。所以,要证明两年前的加班,更难!
那么是不是我们提供了加班时间的打卡记录等,就可以证明加班费了呢?只能说我们想得太简单了,要证明这一块需要符合这些证据条件!
要证明加班费究竟需要哪些证据才有效?为什么前面说,要证明加班费是所有劳动仲裁请求中最难的呢?其实我们想想,为什么现在996这么盛行就知道了,因为如果要想证明有效加班,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班时间的出勤记录。这个都容易理解,无论是打卡,还是其他能够证明你出勤的记录。
二、证明加班期间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如果有考勤记录,但不能证明你是不是做与工作相关的事情,或者公司证明你加班时间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那也麻烦。
三、要证明你的加班是经过公司同意,或者是公司直接安排你加班。这里我们一定要知道,如果是自己直接去公司加班,也就是自愿加班,公司是没义务支付加班费的!因此,如果公司有明确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加班必须要经过公司批准,那么你还得提供公司批准的证据或是公司直接安排你加班的证据,如果没有制度规定,那么重点就是公司安排你加班的证据。比如发信息、发邮件、张贴的加班通知等等。在这一块,大部分朋友都会吃亏,因为一般公司都会有加班审批制度,最终会导致自己的加班变成自愿加班、变成无效加班,从而没有加班费!
四、公司在工资结构里玩套路,实际你的工资总额里已经包括了加班费。现在有很多公司是26天制,或者大小周工作制,看起来是违法的,因为有好几个周六要上班,公司都没有支付加班费!但如果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工资结构上有套路!比如你入职时,公司和你谈的月工资是5000元,但签订劳动合同时,上面工资只写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那么在工资表等工资结构上,就会把你的工资拆分成2000元基本工资+多出来几个周六的加班费+其他补助补贴等,这样看起来,实际上公司是已经支付了你加班费。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很难证明!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劳动仲裁可以要到整个在职期间的加班费,但要想证明实在太难了!
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
好了,关于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和仲裁时效截止日期是哪天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