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装修,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等收入确认计税营业额,再确定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根据行业不同有一定的区别。
一、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装修,增值税如何计算?
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装修的增值税计算应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即包工不包料)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增值税。
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
二、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三、
关于增值税的法律规定
有关于增值税的法律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