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公司公示期后,公司应向登记机关提起注销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申请简易注销,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公司不能申请简易注销。
一、
简易注销公司公示期后如何办
简易注销公司公示期后的处理:
1.企业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
2.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3.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允许企业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二、
不能做简易注销的情况有哪些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注销前需经批准的。
三、
简易注销后的债务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简易注销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个办法:
1.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协商解决,对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签订协议;
2.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上诉法院,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4.对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便是债权债务纠纷解决的多种途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