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租赁物损坏责任具体应该由谁来承担保险,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损坏归谁负责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主体是: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如保管不当、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等,责任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或者损坏属于自然损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负责维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2条出租人应当履行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4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