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监理合同附录a和b内容,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监理合同附录a和b内容
1、附录A:
如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完成相关服务时,应在附录A中明确约定委托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如果委托人仅委托工程监理,则不需要填写附录A。
2、附录B
列明委托人为监理人开展正常监理工作派遣的人员和无偿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明确约定派遣或提供的对象、数量和时间。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监理期限合同范本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标准条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委托人(盖章):_________监理人(盖章):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应结合什么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合同,为此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但是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定合同时,不能机械地套用范本,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总结起来,一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二、应该包括对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在监理合同范本专用条件部分有关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的内容的条款中,委托人往往只要求监理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而在有关监理人权利的条款中,却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赋予了监理人有关工程造价和进度的一系列权利,显然造成了权利义务的不对称。还应注意的是,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
三、注意保持前后条款的协调性在监理合同范本中,都有“按合同约定或需要专用条款另行约定的”内容。而合同主体在套用范本时,往往遗漏了需要再行约定的实质部分,使上述条款存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问题,因此,我们在使用监理合同范本时,要注意保持前后条款协调一致,对需要补充的条款,必须另行作出具体详细的约定。
四、区分监理人责任条款中的过失和故意
我们认为,对监理人没有监理资质、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或拒绝履行监理义务等故意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固然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对于监理人的过失行为,只要造成损失,就推定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除非监理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此行为是由其过失所致。委托人在与监理人签约时要对这一点明确约定。
五、委托人的代位求偿权根据范本规定,监理人在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但是,如果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监理人遭受损失,委托人在补偿监理人后,有权代替监理人向第三人追偿。范本并没有委托人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为了保证委托人能够顺利行使代位求偿权,在签约时应对委托人代位求偿权作出明确约定。
六、合同解除权的约定监理合同是一种提供服务的格式合同,当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需要或是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监理合同范本没有规定委托人的合同单独解除权,我们认为监理合同可以约定在下列情况下,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1、监理人及其派出的监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
2、监理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3、监理人转包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
七、合同价款的计算问题范本专用条件部分规定了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的计算方法,这是出于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监理业务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这实际上意味着委托人要单方面承担将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我们在签订或者审查监理合同时通常建议委托人采取总包价的方式,多不退,少不补,不论监理工作是否需要延长时间、暂停或终止,总之,监理人的各种报酬都这个价款内。
监理计算公式
监理费取费没有固定标准,但一般工程监理费有三种计算方法: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这种方法是按照工程规模的大小和所委托的监理工作的繁简,以建设工程投资的一定百分比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工程规模越大,建设投资越多,计算监理费的百分比越小。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业主和工程监理企业均容易接受,也是国家制定监理取费标准的主要形式。
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这种方法是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实际工资为基数乘上一个系数而计算出来的。这个系数包括了应有的间接成本和税金、利润等。除了监理人员的工资之外,其他各项直接费用等均由业主另行支付。
3、按时计算法。这种方法是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计算时间的单位可以是小时,也可以是工作日或月)来计算监理费的总额
监理合同的编号规则
监理合同的编号一般以委托单位为准,有两种编码要求,一种是委托单位合约部对于合同管理要求的规定,可以是:企业名称拼音缩写+项目名称拼音缩写+签订合同时间+第几份合同顺序号;
第二种编码要求:按照委托单位资料档案管理要求可以为:企业名称拼音缩写+项目名称拼音缩写+jlht+合同顺序号即可。
签订监理合同的意义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指出:“监理单位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之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这个规定符合国际惯例,也是做好工程项目监理的必要条件。
第一,建设监理的委托与被委托是一种商业行为,签约双方建立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因此,必须在事前就双方在合同中的一切事项加以明确,通过签订合同,使双方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一方和对方在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包括实施服务的具体内容、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工作需要的条件等等,便于做好工作。
第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可以有效地保护签约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约束力主要是指:1、合同必须全面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于承诺合同如果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规定的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行为;2、合同已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新的协议之后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就是违约行为;3、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都应以合同的条款、约定为依据;4、国家强制力是履行合同的保障,除了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就要支付违约赔偿费,或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因此,用书面的形式来明确工程服务的合同,最终是为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共同的利益服务的。
施工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越多越好要权威敬谢
施工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属于两种性质的合同,一个是甲方委托监理,行使的是甲方的权利,一个是甲方委托施工,行使的是为甲方服务的权利,施工监理合同主要根据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对施工单位也就是与甲方签署施工合同的单位所干的工作进行监督。
施工合同主要是根据货架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二者都是为甲方服务的,监理监督施工,施工必须服从监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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