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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制度(规定的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包括哪些)

admin6天前58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许可证制度这个问题,规定的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包括哪些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行政法上的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有什么区别
  2. 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管理办法
  3. 药品新法引入的制度有哪些
  4. 简述固废的许可证制度
  5. 规定的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包括哪些
  6. 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要求
  7. 经营许可备案制度是什么意思

行政法上的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有什么区别

行政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都是在政府机关所办理的,但在其作用性质等方面有所不同,它们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而备案仅仅是在国家行政机关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提交,并没有通过许可。

2、作用不同。行政许可是得到了行政部门的允许;而备案仅仅是将信息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3、申请要求方面。行政许可的要求很严格,需要通过资质的审查和审批才能完成;而备案相对来说宽松很多,只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即可。

4、开展项目方面。收到行政许可之后,可以进行在许可范围内的所有项目;而备案所能开展的项目相对行政许可来说,要少很多。

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第四条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食品流通许可的实施机关,具体工作由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机构承担。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许可管辖分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

第五条

食品流通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向有登记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法律、法规对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条

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食品流通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第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许可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3],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条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二条

企业的分支机构从事食品经营,各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药品新法引入的制度有哪些

药品新法根据《药品管理法》引入的制度有:

1.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

2.药品追溯制度

3.药物警戒制度

4.年度报告制度

5.基本药物制度

简述固废的许可证制度

简述固废许可证制度。是指对固体废弃物排放的许可范围要求,对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归类处理,对不可回收的进行集中处理的方式制度。

规定的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包括哪些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包括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中国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要求

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厂房、设备等硬件条件,也需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执行标准等软件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1.生产许可证顾名思义是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

没有工厂,厂房面积太小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厂房需要具有相应的功能布局,并符合国家的相应要求。

设备需要符合产品的工艺流程,能够将产品生产出来即可。有些产品对自动化包装灌装等方面有要求。

具备细则和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设备并检定。

2.生产许可证需要现场审查。

和营业执照不同,营业执照您可以理解为一个手续,可能某些不正规的地区什么都没有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俗称皮包公司。

但是生产许可证必须有自己的工厂和设备,厂房可以是租赁,自购都可以,并且生产许可证和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候的工厂厂房、设备相关,一旦厂房发生变化,设备发生变化,生产许可证必须变更。

3.需要有同产品工艺相符的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均可。

4.具有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具备营业执照以及必要的人员。

6.各项工序的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有些产品需要必备的图纸。

经营许可备案制度是什么意思

经营许可备案制度与行政许可制度不一样。经营许可备案是特定对象的行政活动向国家行政机关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提交,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而经许可是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它作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许可的要求很严格,需要通过资质的审查和审批才能完成,而备案相对来说宽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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