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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确定(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admin1周前949

大家好,关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确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第三次续签合同的期限是签成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谢谢
  2.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赔偿?
  3. 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4. 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被裁后将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5. 本人连续工作十年半,单位不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6. 已经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没有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7.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第三次续签合同的期限是签成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们协商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要求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就得和你签无固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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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1日·江苏力挽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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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相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很多劳动者缺乏相应的劳动法律知识,总以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是一份铁饭碗。其实并不是这个意思。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无确定终止的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确定。一般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建立的一种相对稳定并且长远的劳动关系,双方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确定的义务。由于法律赋予劳动者有提前辞职的权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质上使得用人单位失去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下到期不续约,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当然,并不是用人单位解除所有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需要进行赔偿,必须符合特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有关单位因经营困难或其他原因实施裁员。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哪些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4、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怎么赔偿?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2、用人单位违法单方解除或者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内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今年38岁的我来公司第9年了,每月工资20000块钱,当时第一份合同是三年,第二份合同签了6年,没两个月就要签第三份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当时我还挺激动,想想咱也是以后有保障的人了,可是上周五我刚到办公室,没想到人事就通知我,我的合同要到期了,公司综合考虑之后,不打算跟我再徐签合同了。希望我自己赶紧找下一份工作。但是对赔偿金只字未提。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这是相当于裁员了,我心里面立马在盘算,如果辞退我,我能拿多少补偿金。前两天看到东南亚的一家外企电商shoppee公司裁员,人家上午开大会,下午就直接给员工N+2补偿金。我想了一下,我也不奢求高于标准,我只要按照最基本的N+1就好了。

我于是转头问人事:不签合同可以,麻烦请问一下,给我的补偿金一共多少钱呢?我粗步算了一下,我每个月基本工资20000,算上去年年底3万块钱的年终奖那么我12个月平均下来,肯定不止这个数,如今我工作9年了。N+1的标准来计算,20万肯定是有的吧,当然我也理解公司今年的难处,效益不如以前,这样提前给我一个月通知,我只要N的标准,按照9年,每个2万,给我18万就行了。

让我诧异的是,人事跟我竟然打起了马虎眼,他甚至还劝告我说:你想好了,如果显示辞退你的话,那么你找下一份工作,你的背调很可能会有问题的,所以我的建议是为了你好,你最好主动辞职,好聚好散,以后你的离职原因不会那么难看,我们这边还可以帮你给新东家说话。

原来如此,我算是明白了,这是公司根本不打算给补偿金啊,当我啥也不懂啊!因为我知道,如果这个时候我自己主动辞职,那么赔偿金,肯定是一分钱都没有。我直接跟人事表明我的态度:没问题,我走可以,补偿金按照标准给我!

人事看我态度坚决,就缓了缓,然后就直接跟我说:那你要等等了,我跟老板汇报这个事情,再给你一个答复。

一个星期过去了,人事突然拿了一张协议给我,没想到这上面只写了一个月的补偿金,也就是两万块钱,我傻眼了,人事竟然还跟我来了一句:你要懂得感恩,这可是是他跟老板说了很多次才求来的,其他很多员工一分钱都没有呢,我们也是看在你是老员工,才给的一点补偿,还希望我保密不要说出去。

我直接火了!明摆着欺负我是老实人吗?想想刚裁员了那个外企,我更心里不平衡了。人家不仅遵守最基本的法律保障要求,还有额外的补偿,反过来我只想要最基本的权益,难道都没法做到吗。

眼看拗不过我,人事也直接嘲讽我道:你都快40岁了,你要想清楚,你还到哪儿去找工作?如果给你个辞退,更是没机会了以后,真是麻烦不听人劝!

我铁了心直接仲裁吧,公司有了一点难处无非是利润下降,又没有到破产,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员工,我有车贷,房贷,我还要照顾小孩教育,爸爸妈妈的医疗等等。这笔钱对于普通家庭,真的很重要,我也没办法。

第二天,我咨询了一个比较懂法律的朋友,我直接问他,怎么操作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给我出了一些办法。

然后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当啥也没发生,每天按时打卡,我也准时上下班,工作做好之后,专门发邮件给部门领导。工作群里也会发给大家,作为举证需要的证据,每天打卡的记录,也手机截图保存,我甚至还偷偷买了一只录音笔随身带着,不求别的,仅仅以防万一。

人事隔了几天又找了我,劝我说,你何必呢?这样耗着对彼此都不好,而且你有时间吗?公司耗得起,你能吗?就算是最后走程序的话,你可能还要花不少钱,所以我还是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个工作,那样对大家都好。好聚好散。

我心里呵呵一笑,直接拒绝,真当我啥也不知道,仲裁是不需要掏钱的,退一步哪怕走到诉讼,最多10块钱,其实无非花时间罢了,多跑几趟,花时间准备资料,反正不管怎样,我坚持维护到底!

后来我有几个朋友,同事知道了我的事,没想到他们竟然说我太贪心了,还说我们私企咋能跟外企比,毕竟人家外企是大公司,咱小公司不可能的,还说我就是想要的赔偿金啊?

我心里表示很无语,这是我的,为啥不能要?人家外企遵守劳动法,人家遵守相关的法律,相应的补偿也很到位。对你,对我,对咱劳动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生活都有了最基本的保障。

我们不是裁员,我们是向社会输送的人才。这句话也许是有道理的,但是我却很难做到,普通的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工作是需要保障。

我坚持死磕到底,然后不断收集证据。很多人都不知道,关于裁员,很多的基本知识也要了解

1.N+1是裁员最低的一个标准,是劳动法规定的,一般提前一个月告诉你,然后给你N的补偿金,因为接下来一个月还会发你工资。但是如果公司涉及到违法裁员,恭喜你,按照2N的标准来进行。

前几年的时候,三星昆山电机裁员,N+5,还有额外失业补助金,甲骨文裁员,也是N+6的赔偿。所以人家这不是裁员,而是体面的撤离。

我们做的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2.裁员一般公司需要提前通知的,时间正常是一个月,这期间工资以及社保缴纳,需要正常进行,所以假如今天公司通知你裁员,那么你要记住了,工资社保,你还要再缴纳一个月。

3.N+1的计算基数标准

一般基数是为你在此公司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质的收入平均,一般都是高于你的基本月薪的,跟你现在的公积金缴纳有点类似,是考虑你上一年收入总和的平均,注意这个里面是扣除五险一金个税之前的税前平均工资。因为有奖金,加班费等,所以一般平均下来会高于月薪。

如果你来的时间短,不满一年,按照月份取平均。

有些老员工做到领导,工资高于你们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就是有上限,不能无限高,你的计算基准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4.三思而后行,签字慎重

老板或者人事,突然拿了一张协议给你签字,仔细阅读,三思而后签字!

如果两眼一闭,大手一挥,直接签了,最后你一毛钱都没有。

协议上面写着自己主动辞职,因为个人原因等等离职原因,这你是另当别论,跟公司把你主动辞退还是有区别的。

5.最后如果真的没谈拢,不要赌气选择旷工,别故意迟到早退,你要做的就是正常上下班,如果没人管你,只要每个月拿工资就可以了,不发钱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可以的话,及时打卡,留存证据。

熬了一个多月后,我拿到了18万,之后并且顺利入职了下一家单位,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主要还是我自己的专业水平过硬,业内有一些口碑。

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被裁后将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属于公司正常的裁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还可以按照失业保险的规定,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按照最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目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并不是很高。主要的条件有三条。一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个条件看上去不高,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除了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多数能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外,在民营企业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很少的;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和不合格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是指试用期内证明不合格或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并不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被裁员后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这个协商一致,其实就包含了如何进行补偿等内容,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就是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如果不是协商一致,而是裁员性质的,由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明确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属于优先留用的范畴之内。但是如果是按照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协商一致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给予二倍的赔偿金。

第三,可以按照失业保险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可凭用人单位的裁员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也是根据缴费年限的长短来领取,最长的不超过24个月。

综上所述,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被裁员后,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法获得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可以按照失业保险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人连续工作十年半,单位不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你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单位应该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Ems邮寄书面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限期要求签订,单位拒绝签订或者不答复,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若单位不续签反而终止劳动关系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已经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没有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办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现行劳动法框架下,用人单位大都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其中的原因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解除而不得终止,因此对用人单位极为不利。

另外,新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从用人单位违约成本上看,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将不再明显。

依照新法,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可能只有一点: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继续聘用某个劳动者,只要该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情况,用人单位将无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待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视同缴费就是社保认可在没缴社保的那些年,你按照标准1{大部分地区标准是0.6一3)缴纳了社保。主要针对两类群体,一类是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96年开始缴社保,96年前按1视同缴费(如1980年参加工作,那么1980一1995年这16年每年就认为你按系数1进行了缴费),96年后就是实缴,缴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缴得少,低于1,那么视同缴费就很有利。如果缴得多,每年都是按最高3进行缴费,则相对吃亏,退休工资比全部实缴低一大截。另一大类就是几年前开始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保改革,好像是2014年之前视同缴费,后面实缴,这类人员相对于早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人员实际上是很吃亏的(例如两个人都是2000年参加工作,工资待遇一样,一个人的单位很早就参加了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另一人是2014年才参加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则退休时早参加杜保的可拿当年社平工资的80%,后参加社保的退休工资就只有社平的14%十2x26%=66%作为基础养老工资,这差距还是蛮大的,何况还有个人帐户的差距。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怎么确定和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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