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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取消合同(不可抗力能否解除合同)

admin7天前772

很多朋友对于不可抗力取消合同和不可抗力能否解除合同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应该怎么处理
  2. 关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问题
  3.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4.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5. 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取消合同吗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7. 不可抗力能否解除合同

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首先需要说明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的存在,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存在,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主张免责或者部分免责。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可抗力发生时间、发展期间、严重程度、地域范围等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综合判断不可抗力与合同履行障碍之间的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虽然仍有可履行性,但是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则可能构成情势变更。受到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关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问题

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当事人双方的具体情况。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什么类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合同性质不同,其处理方式不同。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不可抗力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之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因不可抗力解除的合同,能否获得赔偿需视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影响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且该不抗力的原因足以彻底让合同丧失履行意义,其给合同履行带来的障碍,完全无法逾越,那么合同缔约的双方当事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遇到该情形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并在合理期限之内出示遇到不可抗力原因的证据。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根据该不可抗力原因对于合同影响的大小,可相应的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因此,需具体研判该不可抗力原因对合同影响的程度。4、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之中,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之后,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那么这种情形下,迟延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是不能免除责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是法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取消合同吗

法律主观: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出现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罢工、骚乱等。

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及《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某一情况是否属不可抗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认定:

(1)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2)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3)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4)履行期间性: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如果一项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之前或履行之后,或在一方履行迟延而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时,则不能构成这个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扩展资料:

不可抗力的分类:

哪些事件属不可抗力,我国法律没有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理论界将其划分为三类:

(1)自然灾害。尽管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逐步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如预测地震、台风),但是,人类仍无法抗拒它。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生产,阻碍着合同的履行。

(2)政府行为。合同当事人往往很难预见政府的政策,法律或行政措施的变化,若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之后,政府颁布新的政策、法律或采取新的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免除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政府干预、禁令、禁运等等。

(3)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阻碍合同履行的一些偶发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各国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规定,宽严不一。一般地说,将自然灾害、战争、严重的动乱和灾害性事故看成不可抗力事件是各国一致的。

而对上述事件以外的人为障碍,如政府干预、不颁发许可证、计划变更、罢工、市场情况的剧烈变动,以及政府禁令、禁运行政行为等归入不可抗力事件则常引起争议。

这种区别是由于各国法律传统、习惯和法律意识的不同而导致的。英美法系的各国一般将不可抗力条款称为“合同落空”条款,英国的法律和判例往往将下列情况作为“合同落空”处理:

(1)标的物灭失;

(2)属人合同的当事人死亡;

(3)标的物不存在;

(4)违法;

(5)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

(6)政府实行封锁禁运和拒发进出口许可证。

综合上面的介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能否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不可抗力后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解除。

《合同法》规定,单方当事人行使合同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下列五种: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那么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能否要求补偿呢?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注意,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不可抗力取消合同,不可抗力能否解除合同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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