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同居的孩子由谁抚养(有何依据)

admin2个月前552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同居的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以及和两人同居生的孩子,女方要不要给抚养费,有何依据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同居合法非法有时间界定吗
  2. 两人同居生的孩子,女方要不要给抚养费,有何依据
  3. 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4. 黄某与杨某同居生育了孩子,同时黄某又与李某同居生育了孩子,黄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5. 同居关系如何认定
  6. 在同居期间生育的小孩,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7. 同居有两个孩子,男方两个孩子都要,女方付抚养费吗

同居合法非法有时间界定吗

现在我国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新的概念:即”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

其次,这两种同居方式的认定皆不是以共同居住的时间为标准,而是居住双方主要形成了共同居住的状态,即认定其为“同居”。

非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方式指的是同居双方都未经合法的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居住、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都认为双方已经是夫妻的行为。

在之前“非法同居”的概念没有被取消的时候,非婚同居就是我们所称最为典型的“非法同居”方式。之所以这么认为,就是因为我国传统习惯都认为只要男女未结婚,那么擅自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居住就是不合伦理的行为。而现在,该概念已被替代。

非婚同居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

1.双方不是法定的夫妻,其夫妻关系不被确认。同居双方相互之间不对对方尽法定的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之间不能继承遗产。但其生下来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也受到父子、母子关系的保护,对于父母的遗产都享有与其后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

2.对于同居双方的财产处理:一般以同居双方的协议为先。没有协议的,对于其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一般的经济规则处理。比如,房子、车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家具谁买的就是谁的等等。

重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指的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都已婚领证,各有配偶,但依旧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重婚同居的法律后果

1.涉嫌犯罪:《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重婚罪中的“重婚”不要求同居双方再进行婚姻登记,只要是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状态,即视为“重婚”,涉嫌犯罪。

该罪本身是公诉性质,但是如果无过错的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与别人重婚的,也可以主动向人民法院起诉(公诉变为了自诉)。

2.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处理的原则与非婚同居一样,不再赘述。

希望能够帮到你,感谢阅读!

日常更新法律小短文及法律问答,欢迎留言加关注!!

两人同居生的孩子,女方要不要给抚养费,有何依据

自己生的,你不养谁养?血缘关系无法断绝,亲生父母谁也改变不了

婚生与非婚生子女,权利义务都一样的

同居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同居是男女双方,不经过法律顺序,纯属双方自愿行为,当今社会较开放,此类现象並不少见。有好多青年男女,谈恋爱不久就很随便同居了,这类情况在当今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

同居短的3一5年,长的5一10年,到最后以分手为结局也不少见,倒霉吃亏的是女方。

在一般情况下,谈不上负法律责任,双方如果发生仼何矛盾,分手的很多,以我之见,只要双方自愿脱离同居关系就可以,谈不上负什么法律责任。

个别在同居中,涉及特殊触犯法律,事例不包括在内,不知大家怎么看,不当请指教。

黄某与杨某同居生育了孩子,同时黄某又与李某同居生育了孩子,黄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依我之见:黄某的行为‘’有犯罪的可能‘’,也有‘’不构成犯罪的可能‘’。

一,构成犯罪的可能情形:

1,如果黄某己经与她人依法登记领取《结婚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同为有夫之妇的扬某‘’同居生子‘’,黄丶扬二人并在一定朋友圈的范围内对外以夫妻相称,那么,黄某之与杨某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己触犯《刑法》第条,可能构成‘’重婚罪‘’。

2,如果黄某随后又与李某的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跟扬某完全相同,即二人都属别人的有妇之夫丶有夫之妇而非法同居生子的,也都可能构成‘’重婚罪‘’

3,如果黄某系未婚之人,而杨某和李某均系有夫之妇,而黄某主观也明知杨某和李某系在婚之人而仍然先后分别与二人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黄某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可能构成‘’重婚罪‘’。

二,为什么本人假设黄某上述三种情形仅仅是可能构成犯罪呢?

1,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有关规定:确定一个人的行为的法定机关是人民法院,凡未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有罪的,均不得确认有罪;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系公民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直接审理的‘’刑事自诉案件‘’。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法律规定受害人有直接向法院控告的权利,也有不起诉的权利。请问一一本案受害人,即黄某的重婚行为导致其家庭关系遭受损害的‘’合法妻子‘’,以及杨某李家庭遭受黄某非法同居重婚损害的‘’合法丈夫‘’等人是否己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黄某涉嫌重婚犯罪刑事自诉?

再请问一一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并正在依法审理该重婚自诉刑事案件?

如果上述两问均无答案,那么对黄某行为的假设与杨李二人的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涉嫌重婚犯罪仅仅是一种可能‘’。

三,不构成重婚罪的可能的情形:

1,如果黄某系未依法登记领证的‘’未婚之人‘’,而先后与也均是未结婚领证的‘’未婚之人‘’的杨某丶李X同居并生子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法律之规定:黄某、杨某、李某的行为均不构成‘’重婚罪‘’。

2,如果杨某丶李某均系‘’有夫之妇‘’的在婚之人而在先后在与黄某接触交往中,故意对黄某隐瞒‘’己婚‘’的事实而长时间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犯罪构成必须具有‘’主观故意‘’这一必须要件的规定,由于黄某与‘’有夫之妇‘’非法同居生子系‘’被欺骗‘’而缺乏‘’主观故意‘’这一法定要件,所以,在这种情形下黄某的行为依法也不构成‘’重婚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1l

同居关系如何认定

同居是男女双方,不经过法律顺序,纯属双方自愿行为,当今社会较开放,此类现象並不少见。有好多青年男女,谈恋爱不久就很随便同居了,这类情况在当今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

同居短的3一5年,长的5一10年,到最后以分手为结局也不少见,倒霉吃亏的是女方。

在一般情况下,谈不上负法律责任,双方如果发生仼何矛盾,分手的很多,以我之见,只要双方自愿脱离同居关系就可以,谈不上负什么法律责任。

个别在同居中,涉及特殊触犯法律,事例不包括在内,不知大家怎么看,不当请指教。

在同居期间生育的小孩,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需要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

那么抚养费的数额该如何确定呢?

首先,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费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等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根据三个方面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费:一子女的实际需要,比如有些小孩上的私立学校,消费较高那么抚养费也会相对较高,二当地生活水平,北上广深和偏远地区的生活水平较高,抚养费也会较高,三双方的负担能力,比如如果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一般抚养费为一方收入的20%-30%。

最后我想说,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无论是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只要将孩子带到世上,就应当承担为人父母的责任,竭尽所能给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

同居有两个孩子,男方两个孩子都要,女方付抚养费吗

我国《婚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的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然在学校就读的,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据此可知,在父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即便子女已经成年,如果其仍然在学校读书,没有生活

来源,那么父母也是要支付一定的抚育费的。

所以,抚养费不因婚姻关系是否存续,仍然是父母要支付的。

关于同居的孩子由谁抚养和两人同居生的孩子,女方要不要给抚养费,有何依据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3408f9225cd84690.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