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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的认定(建设期的定义以及竣工验收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的区别)

admin1周前1397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竣工日期的认定,以及建设期的定义以及竣工验收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的区别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建设期的定义以及竣工验收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的区别
  2. 竣工和完工的区别是啥
  3. 知道开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怎么计算竣工日期
  4. 竣工日期和竣工交付日期是一回事吗
  5. 竣工时间可以看作交房时间吗
  6. 工期出现争议,如何认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7. 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已使用的,这种情况怎么界定竣工日期,有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做依据的

建设期的定义以及竣工验收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的区别

建设期是甲方和乙方承建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工程建设施工期限。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是实际工程完工甲方通过竣工验收的期日,有相关的竣工验收报告。至于交付使用是要看实际情况,要看实际使用的是哪个。

竣工和完工的区别是啥

完工和竣工还是有着很明显的区别的,首先完工和竣工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完工其实就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特别是一些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材料肯定是不可以使用的,只有符合标准的这个房子才能算完工,而竣工其实就是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书,之后这个房子就可以正常地出售了。另外完工和竣工的目的也是不一样的,完工其实就是为了制作完成。而竣工是最重要的一道工序,是在最后实施的。

竣工,汉语词语,意思是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词语出处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一·葛端肃公家训》:“於是年期起室一进,约数年竣工。”清·姚鼐《宋双忠祠碑文》:“乾隆四十二年六月,即竣工,桐城姚鼐为之铭。”

完工,汉语词语,意思是完成工程,工作。出处

《儿女英雄传》第二回:“他仗着夫齐、料足,果然在一月限内便修筑得完工。”

鲁迅《集外集·<奔流>编校后记四》:“当这第四辑初出时候,自己也曾翻译过,后来渐觉得作者的文体,移译颇难,又念中国留心艺术史的人还很少,印出来也无用,于是没有完工,放下了。”

知道开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怎么计算竣工日期

在合同协议内容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竣工日期和竣工交付日期是一回事吗

不是,竣工日期是说这个工程弄完了,你们还得验收什么呢?验收完成后才可以交付,交付当天就叫做交付日期,交付日期晚于竣工日期,一般是10-15个工作日

竣工时间可以看作交房时间吗

如果双方已经就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发生纠纷,这个时候往往就不能靠口头说,正所谓“空口无凭”,如果想要确定上述日期就需要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呢?今天笔者就在这里结合实务经验进行简单的说明。希望对提问者有所帮助

一、开工日期

1、进场文件(这里边包括设备进场的文件、人员进场的文件);

2、付款的文件(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会约定正式开工后日内支付一笔工程款,我们可以通过付款时间对开工时间进行反推);

3、向有关部门调取工程的报告(比如建筑工程都需要向消防备案,而提交的备案材料里边都会有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4、其他文件(如双方往来的邮件、日常沟通文件等)。

二、竣工日期

实践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多会因为竣工日期发生争议,因为竣工日期不仅涉及到合同款的支付,还涉及到质保期的计算。那么双方再发生争议时如何确认竣工日期,结合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实践中会通过竣工报告、验收报告、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监理记录等来确定竣工日期。

为了避免产生争议。建议在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保留书面的证据(如开工通知、进场通知、竣工确认书、竣工报告等文件)。

请大家关注??笔者,笔者后续会有持续不断的法律实务小知识进行分享。

工期出现争议,如何认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如果双方已经就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发生纠纷,这个时候往往就不能靠口头说,正所谓“空口无凭”,如果想要确定上述日期就需要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呢?今天笔者就在这里结合实务经验进行简单的说明。希望对提问者有所帮助

一、开工日期

1、进场文件(这里边包括设备进场的文件、人员进场的文件);

2、付款的文件(通常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会约定正式开工后日内支付一笔工程款,我们可以通过付款时间对开工时间进行反推);

3、向有关部门调取工程的报告(比如建筑工程都需要向消防备案,而提交的备案材料里边都会有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4、其他文件(如双方往来的邮件、日常沟通文件等)。

二、竣工日期

实践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多会因为竣工日期发生争议,因为竣工日期不仅涉及到合同款的支付,还涉及到质保期的计算。那么双方再发生争议时如何确认竣工日期,结合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实践中会通过竣工报告、验收报告、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监理记录等来确定竣工日期。

为了避免产生争议。建议在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保留书面的证据(如开工通知、进场通知、竣工确认书、竣工报告等文件)。

请大家关注??笔者,笔者后续会有持续不断的法律实务小知识进行分享。

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已使用的,这种情况怎么界定竣工日期,有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做依据的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1)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对其使用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自行承担责任;

(2)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在合理使用寿命内,仍由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终身保修责任)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可以进入结算程序。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竣工日期的认定和建设期的定义以及竣工验收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的区别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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