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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农村父母去世后,农村承包的土地,做教师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为什么
-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 把户口迁到城市,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还能继承吗
- 我户口移出来了,农村用地还可以继承吗有何依据
- 农村出嫁女,有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承包地
- 父母土地承包权,其中父亲去世了,土地是否被收回,还是由母亲继续继承
农村父母去世后,农村承包的土地,做教师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为什么
1、首先纠正一下,自然人对土地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和集体的,个人只对土地享有使用权,且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2、继承权是法定的,如果你是父亲的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并不因是教师的身份而被剥夺;
3、如果你的父亲的土地使用权涉及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那就比较复杂了,要视这个土地是作什么用的,如果是农村种植的,那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你是教师,不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村集体可能要收回,如果是宅基地,法律上,在城镇居住和生活或者失去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就不会再分配给你,但作为继承人还是会享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的继承。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首先要告诉你,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咱们农民个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不是咱个人的东西,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咱说了不算,所以宅基地不能继承。
但是在现实生活的农村中,由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咱农民个人出资盖建的。那么,这时候咱这些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中地随房走的条例,咱就拥有了对集体分配给咱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对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一旦房产需要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对宅基地进行使用权,而不是继承宅基地。
不过在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上和继承房屋所有权的政策上有所严控,严格控制一户多宅,提倡一户一宅节约用地。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能享有对房屋永久性的继承,也就是说户口不在本村或是户口在本村,但手中有多处住宅的人,对继承过来的房屋只能修缮不可买卖或从新翻建。修缮的使用权直至房屋破旧的无法在加以修改自然坍塌为止,宅基地也就被集体组织收回。另一方面是继承人属于农村集体成员,而且也符合国家规定的一户一宅的标准,那么,这种继承过来的房屋就有对宅基地有永久性的使用权和居住权,可以将房屋确权到自己名下,可以对房屋进行翻新和买卖。
那么对于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续耕种呢?对于个人承包了土地也是和宅基地一样的性质,耕地和宅基地一样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我们都只有使用权和承包权,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
所以对于个人承包的土地儿女有没有继承继续耕种的权利,那就要看承包土地确权时,儿女的户口是否在农村是否和你在一起,如果当时儿女和你都在一个户头上,那么你承包的土地你的儿女有权继续耕种,也就是说只要儿女户口还在农村,就有权继续耕种你承包的土地。但是如果在土地确权时,儿女户口不在农村,那么你承包的土地虽然在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延长年限为30年,但,一旦承包人去世,那么所承包的土地非农户口的儿女是不可继承继续耕种的,承包的土地将会被集体收回。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农村的承包地能继承吗?
农村的承包地是村集体的财产,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是依法承包,在承包地上面按照承包合同开展农业生产。因此,农村承包地是不能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地上面的合法收益。
农村承包地是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式,这种承包方式是对全体家庭成员承包权利的一种规定,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着同等的承包地份额,并不是说只有户主一人有承包地,所以承包地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户主只是代表全体家庭成员,在确权登记证书上进行签字确认,在户主去世以后,其他家庭成员的承包地还是不变,在承包期内,去世人的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不产生继承关系。
在这里重点给大家说一下户口迁出,承包地继续承包的问题。新修订实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村集体不能以退出承包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因此,现在不管农户的户口迁到什么地方,在承包期内,其承包的土地村集体是不能收回的,即使有家庭成员去世,其承包的土地也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村里不能收回。
总之,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如果有家庭成员去世,在承包期内,其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
把户口迁到城市,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还能继承吗
今天就把户口迁到城市后,农村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土地还能继承吗?做出以下回答。
最近,很多本来为子女好将他们的户口迁往城市的人都关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子女把户口迁出城市,那上一代的土地和宅基地他们还可以继承吗?很多人表示,你都把儿女的户口迁到城市去了,怎么还想着农村的宅基地呢?
城市的居民个月可以拿到固定的工资,退休后还能拿到养老金,这一切都让很多农村人羡慕不已,纷纷想要成为城市居民,享受城市中丰富的资源,而想要成为城市居民只有将户口迁到城市才可以,于是就有很多农村人或是动用关系,或是花钱送礼将自己的户口迁到城市,过上了城市居民令人艳羡的生活。
近几年,国家又开始注重农村的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扶持农村的发展,给农民相关的补贴,还进行了相关基础设施的修建,农村一时间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农民的生活质量也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农村的生活更为舒适安逸。于是很多农民就想那自己的子女能不能回到农村继承自家的宅基地,这样一来不就也可以住在农村了吗
依据《土地法》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转非后,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城镇户口公民无权继承土地承包权及宅基地使用权。
事实上,户口迁往城市的子女是不能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的土地资源,子女的户口迁出了农村就不再是农村人,自然就没有资格继承这份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并且,子女不可以私自翻建宅基地上的建筑,换句话就是说,一旦宅基地上的建筑倒塌或是受自然灾害毁坏,村集体有权利将这块宅基地收回。
我户口移出来了,农村用地还可以继承吗有何依据
1.户口已迁出村里,不能再继承农村用地了,但是承包地上的收益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可以继承,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依据分别在《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
2.你的户口迁出来了意味着你不是该村组的成员了,已经丧失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而农村承包地及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最主要的两块地,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及专属性,作为户口已经迁出来的你只能继承承包地的承包收益,但是该块承包地因你父亲或母亲的去世而被收回,因而你不能再继承承包地进行农业种植或者将承包地流转给他人;以及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继承你父母生前留下的住宅及其他附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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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出嫁女,有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承包地
根据相关的规定农村家庭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房屋宅基地权属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承包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承包地对个人而言只是拥有承包经营权,而且这种权利是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的。倘若子女户籍已迁出当地农村,落户在城市,而且长期不生活在农村老家,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承包的责任地,将被收归为集体所有。
女子结婚以后倘若户口没迁那就依然拥有承包权,若当地农村户口被自己迁走就不属于是本集体经济的村民了,自然而然也就没有承包权了。如果土地还在承包期内,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土地承包权的变更。
我们农村子女如果进城落户,这种情况下是无法继承承包地的。相关规定明确子女已经是城市户口,那就不能拥有农村土地。如果想继承父母的承包地以及父母的农用耕地,需要转换自己的户口。
农村大多数儿女成家立业之后,都会与父母分户。按照规定来讲,分户的时候,父母会将一部分土地的承包权转让给儿女。因此,在分户后子女是无法从父辈那里得到任何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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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土地承包权,其中父亲去世了,土地是否被收回,还是由母亲继续继承
父母去世后所承包的土地村里可以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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