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是不一定需要约定终止条款的,对于合同终止的条款约定应当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进行确认的。合同终止之后的法律后果应当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终止履行的合同义务、依据交易习惯履行相应义务等。
一、
民法典中合同需要约定终止条款吗
民法典中合同不一定需要约定终止条款,要不要约定终止条款,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有:
1.当事人终止履行合同义务;
2.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3.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的从权利同时予以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找法网提醒您,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湖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上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内涵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