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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企业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

admin1周前756

其实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企业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2. 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
  3. 企业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
  4.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5.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6. 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
  7.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如下: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如何认定实际控制人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由于改制过程中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将导致业绩连续计算的中断,严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进程,因此,请公司在改制时及时征求保荐机构意见后再采取相应举动。

扩展资料: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

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

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

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

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实际控制人

企业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

企业实际控制人认定是该公司的股东。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法律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所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法律分析: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对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需考虑的因素宜采取开放的态度,主要且常见的考虑因素及标准列举如下:1.公司的股权结构或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是否超过30%;各主体间是否签署有一致行动协议或授权委托协议,且其各自的持股比例之和是否超过30%。2.对公司董事会的控制程度,是否可通过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控制程度,是否可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施加决定性影响,或通过其他关系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如下: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的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好了,关于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和企业实际控制人怎么认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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