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应满足进行验收的条件包括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有完整的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等。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是时间不同、工作内容不同等。
一、
工程完工应满足哪些条件来进行验收
工程完工应满足以下条件来进行验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条件。
二、
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
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
1.时间不同,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
2.工作内容不同,交工的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的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三、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如何解决问题
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解决问题的方式如下:
1.要求对方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