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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合法(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admin1周前693

很多朋友对于该怎么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合法和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企业每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法吗
  2.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疑问要找哪个部门询问
  3. 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4. 劳务合同上没有固定期限,被公司无辜辞退,该怎么办

企业每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法吗

只要劳动者未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每年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疑问要找哪个部门询问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疑问应当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解或投诉。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2.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3.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今年38岁的我来公司第9年了,每月工资20000块钱,当时第一份合同是三年,第二份合同签了6年,没两个月就要签第三份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当时我还挺激动,想想咱也是以后有保障的人了,可是上周五我刚到办公室,没想到人事就通知我,我的合同要到期了,公司综合考虑之后,不打算跟我再徐签合同了。希望我自己赶紧找下一份工作。但是对赔偿金只字未提。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这是相当于裁员了,我心里面立马在盘算,如果辞退我,我能拿多少补偿金。前两天看到东南亚的一家外企电商shoppee公司裁员,人家上午开大会,下午就直接给员工N+2补偿金。我想了一下,我也不奢求高于标准,我只要按照最基本的N+1就好了。

我于是转头问人事:不签合同可以,麻烦请问一下,给我的补偿金一共多少钱呢?我粗步算了一下,我每个月基本工资20000,算上去年年底3万块钱的年终奖那么我12个月平均下来,肯定不止这个数,如今我工作9年了。N+1的标准来计算,20万肯定是有的吧,当然我也理解公司今年的难处,效益不如以前,这样提前给我一个月通知,我只要N的标准,按照9年,每个2万,给我18万就行了。

让我诧异的是,人事跟我竟然打起了马虎眼,他甚至还劝告我说:你想好了,如果显示辞退你的话,那么你找下一份工作,你的背调很可能会有问题的,所以我的建议是为了你好,你最好主动辞职,好聚好散,以后你的离职原因不会那么难看,我们这边还可以帮你给新东家说话。

原来如此,我算是明白了,这是公司根本不打算给补偿金啊,当我啥也不懂啊!因为我知道,如果这个时候我自己主动辞职,那么赔偿金,肯定是一分钱都没有。我直接跟人事表明我的态度:没问题,我走可以,补偿金按照标准给我!

人事看我态度坚决,就缓了缓,然后就直接跟我说:那你要等等了,我跟老板汇报这个事情,再给你一个答复。

一个星期过去了,人事突然拿了一张协议给我,没想到这上面只写了一个月的补偿金,也就是两万块钱,我傻眼了,人事竟然还跟我来了一句:你要懂得感恩,这可是是他跟老板说了很多次才求来的,其他很多员工一分钱都没有呢,我们也是看在你是老员工,才给的一点补偿,还希望我保密不要说出去。

我直接火了!明摆着欺负我是老实人吗?想想刚裁员了那个外企,我更心里不平衡了。人家不仅遵守最基本的法律保障要求,还有额外的补偿,反过来我只想要最基本的权益,难道都没法做到吗。

眼看拗不过我,人事也直接嘲讽我道:你都快40岁了,你要想清楚,你还到哪儿去找工作?如果给你个辞退,更是没机会了以后,真是麻烦不听人劝!

我铁了心直接仲裁吧,公司有了一点难处无非是利润下降,又没有到破产,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员工,我有车贷,房贷,我还要照顾小孩教育,爸爸妈妈的医疗等等。这笔钱对于普通家庭,真的很重要,我也没办法。

第二天,我咨询了一个比较懂法律的朋友,我直接问他,怎么操作才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给我出了一些办法。

然后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当啥也没发生,每天按时打卡,我也准时上下班,工作做好之后,专门发邮件给部门领导。工作群里也会发给大家,作为举证需要的证据,每天打卡的记录,也手机截图保存,我甚至还偷偷买了一只录音笔随身带着,不求别的,仅仅以防万一。

人事隔了几天又找了我,劝我说,你何必呢?这样耗着对彼此都不好,而且你有时间吗?公司耗得起,你能吗?就算是最后走程序的话,你可能还要花不少钱,所以我还是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个工作,那样对大家都好。好聚好散。

我心里呵呵一笑,直接拒绝,真当我啥也不知道,仲裁是不需要掏钱的,退一步哪怕走到诉讼,最多10块钱,其实无非花时间罢了,多跑几趟,花时间准备资料,反正不管怎样,我坚持维护到底!

后来我有几个朋友,同事知道了我的事,没想到他们竟然说我太贪心了,还说我们私企咋能跟外企比,毕竟人家外企是大公司,咱小公司不可能的,还说我就是想要的赔偿金啊?

我心里表示很无语,这是我的,为啥不能要?人家外企遵守劳动法,人家遵守相关的法律,相应的补偿也很到位。对你,对我,对咱劳动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我们都是普通人,生活都有了最基本的保障。

我们不是裁员,我们是向社会输送的人才。这句话也许是有道理的,但是我却很难做到,普通的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工作是需要保障。

我坚持死磕到底,然后不断收集证据。很多人都不知道,关于裁员,很多的基本知识也要了解

1.N+1是裁员最低的一个标准,是劳动法规定的,一般提前一个月告诉你,然后给你N的补偿金,因为接下来一个月还会发你工资。但是如果公司涉及到违法裁员,恭喜你,按照2N的标准来进行。

前几年的时候,三星昆山电机裁员,N+5,还有额外失业补助金,甲骨文裁员,也是N+6的赔偿。所以人家这不是裁员,而是体面的撤离。

我们做的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2.裁员一般公司需要提前通知的,时间正常是一个月,这期间工资以及社保缴纳,需要正常进行,所以假如今天公司通知你裁员,那么你要记住了,工资社保,你还要再缴纳一个月。

3.N+1的计算基数标准

一般基数是为你在此公司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质的收入平均,一般都是高于你的基本月薪的,跟你现在的公积金缴纳有点类似,是考虑你上一年收入总和的平均,注意这个里面是扣除五险一金个税之前的税前平均工资。因为有奖金,加班费等,所以一般平均下来会高于月薪。

如果你来的时间短,不满一年,按照月份取平均。

有些老员工做到领导,工资高于你们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就是有上限,不能无限高,你的计算基准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4.三思而后行,签字慎重

老板或者人事,突然拿了一张协议给你签字,仔细阅读,三思而后签字!

如果两眼一闭,大手一挥,直接签了,最后你一毛钱都没有。

协议上面写着自己主动辞职,因为个人原因等等离职原因,这你是另当别论,跟公司把你主动辞退还是有区别的。

5.最后如果真的没谈拢,不要赌气选择旷工,别故意迟到早退,你要做的就是正常上下班,如果没人管你,只要每个月拿工资就可以了,不发钱直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可以的话,及时打卡,留存证据。

熬了一个多月后,我拿到了18万,之后并且顺利入职了下一家单位,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主要还是我自己的专业水平过硬,业内有一些口碑。

劳务合同上没有固定期限,被公司无辜辞退,该怎么办

只要劳动者未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每年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OK,关于该怎么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合法和本人已签完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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