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dmin3个月前619

其实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他人非法将我房屋租赁给第三人,第三人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门面租赁是否可以转让
  2. 他人非法将我房屋租赁给第三人,第三人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门面租赁是否可以转让

你可以转租,也可以收取转让费但是,在转租前必须取得房东的同意否则你这个转租是无效的,你和承租方的权益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这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他人非法将我房屋租赁给第三人,第三人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可以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当然,是第三人直接造成损失的可以把第三人列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6fdaa9b683e42ff4.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