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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吗)

admin2周前713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公司加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加班满36小时不能加班了吗要是加班了,公司违法了吗
  2. 员工触犯企业规章,企业处罚员工加班,合理吗
  3. 我拿的是固定月薪,晚上和周末加班都没有加班费,请问这合法吗
  4. 公司强制加班,劳动法有规定吗
  5.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八小时,超过时间是否算加班
  6. 公务员和事业编加班有加班费吗
  7.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吗

加班满36小时不能加班了吗要是加班了,公司违法了吗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咱们说的加班。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加班超过36小时,理论上说就是违反劳动法了。

员工触犯企业规章,企业处罚员工加班,合理吗

是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8小时的,应当支付劳动者150%的平时工资作为加班报酬,且每天最多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拿的是固定月薪,晚上和周末加班都没有加班费,请问这合法吗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这个关于“我拿的是固定月薪,晚上和周末加班都没有加班费,请问这合法吗?”的问题,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您,您公司的做法99.99%不合法,并且严重违反劳动法。

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看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是否有关于工时即工作时间的约定,例如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约定为每天工作8小时,标准工时制等这样的字眼。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那么我可以说你现在的公司100%违反劳动法,原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6条规定的法律解读如下:就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实行标准工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能超过44小时,如果超过就算加班。当然同时劳动法对每个月加班也有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41条规定的法律解读如下: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每天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以每天不超过3小时,但一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6小时,这些都是基于企业与员工约定是标准工时情况下的规定。

如果企业根据劳动法规定,与员工约定实行非标准工时,即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时,那么就不受上述劳动法规定限制。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劳动法》第39条解读,39条就明确规定了,如果企业因为自己生产特点,指的是企业生产存在淡旺季的情况,不能按上述36条和38条规定执行的,需要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就可以不用按上述36条和38条规定执行。

如果你们企业已经向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了综合工时,那么你平时晚上或者周末加班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1:1调休

企业申请了综合工时,并且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也约定了是综合工时,那么这个时候,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特点,也就是淡旺季特点,自主安排员工上班或休息,但综合工时分为以月、季、年为单位,一般公司申请的都是以季为单位,即一个季度对劳动者进行一次统筹安排,例如一个季度共为分3个月,每个月44小时,共计44*3=132小时,这个132小时只要企业支付了员工劳动合同约定的月薪,员工就需要在这一个季度服务满,如是某个月是淡季,企业安排员工休息了,那么下个月企业让员工加班,企业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当然,如果企业在这132小时以外再安排员工加班,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当然如果是平时晚上加班必须是要按1.5倍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是周末加班企业可以安排1.5倍支付加班费或者1:1调休。

这里有人可能会问周末加班不是应当按2倍计算加班费吗?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劳动法律法规规下,企业如果申请了综合工时,周末加班是可以按1.5倍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不需要按标准工时2倍来计算。

如果你的企业帮你这个工种申请了不定时工时,那么你现在平时晚上或者周末加班,公司是不需要支付你任何加班费

不定时工时申请相对比较困难,一般只有像销售、企业高管这类人群才可以申请下来,因为他们的岗位特性决定了他们的工作特点和用工形式,像销售不需要天天按时去公司报到,只要你每个月有业绩产生,公司才不关心你有没有去公司打卡呢,企业高管也是一样。所以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岗位,还有你的这个工种是不是公司已经申请了不定时工时,如果企业申请了,劳动合同或者制度中有约定,那么企业就不违法,但如果没有申请不定时工时,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你目前所在的公司安排你晚上和周末加班且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是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如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如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以及值班驾驶员等。

根据劳动部申请不定时工时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岗位都可以申请,具体详见上述规定。

结语

通过上述我的关于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工时三种工时的用工方式描述,你应当清楚什么样的工时下面如果超出标准工作时间,如果不支付加班费即是违法行为,你自己可以看看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规定,看看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果真的违法,请你收集好相应的加班时间证明,有必要时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关于加班记录证明材料的收集工作,有的企业为了规避支付加班费,会规定员工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如果未申请的延长工作时间,一律不视为加班,那么你以后也要留个心眼,如果企业安排你加班你可以保留相关要求加班的证据,例如微信聊天记录、会议录音记录,加班申请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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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加班,劳动法有规定吗

有规定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日加班,每小时工资为小时工资的的1.5倍,周末加班,工资为小时工资的2倍,节假日加班(春节、国庆等),加班工资为小时工资的3倍,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哦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八小时,超过时间是否算加班

是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8小时的,应当支付劳动者150%的平时工资作为加班报酬,且每天最多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务员和事业编加班有加班费吗

没有。八项规定实施后,公务员和事业编加班就没有了加班费,不允许发放,甚至之前有发的加班费,由于不符合规定还要退还。

比如漳州创建文明城市时,取消了双休,所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加班了,但不允许发加班费,所以说公务员和事业编加班没有加班费的。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吗

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二是必须与工会协商;三是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四是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还必须符合规定,即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欢迎大家点赞、关注、转发!刘艳律师,从业十多年,经办案件上百起,同时编著中小学法制教育类图书《法制与禁毒》《禁毒教育读本》等系列丛书三十余本。引擎搜索网站“成都劳动争议工伤律师网,刘艳律师”或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律师刘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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