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离婚后对方没给我购房合同怎么办(离婚后对方没给我购房合同有效吗)

admin1周前776

只有购房合同离婚后法院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如果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只有在购买合同时,法院才必须首先确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有财产,双方主张产权,通过招投标确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使用。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部分问题解读(二)

第十九条婚前一方出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以一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和归属,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处理:

(a)双方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并同意投标,这是允许的;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为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判决房屋所有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房屋。

当事人取得前款规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投资购买房屋的,该投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的,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对一方赠与的除外。

以上知识是123律师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当丈夫和妻子离婚时,由于房子的分割而产生纠纷。只有买合同的时候,法院首先要确定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共有财产,双方主张产权,通过招投标确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使用。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123律师咨询,123律师有专业律师回答你的问题。

本文链接:http://flwz.12364.com/flwz/822b14da54ee2e87.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