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别人给你发1分钱犯法吗,以及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这样合法吗有何依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请问下,老板借钱发工资,我该走吗
感谢邀请,请问下,老板借钱发工资,我该走吗?首先我明确告诉你,既然你老板能借钱发工资,证明你老板是诚信第一的人,一个人或者是老板,能借钱也言而有信,这样的人是可以信赖的。所以,老板在困难时期,您不能走,这个时候更应该力挺帮助老板度过难关,一个企业,或者家庭都可能遇到困难挑战!这时候你留下来帮助老板,帮老板度过难关,这时候你走了,就是临阵脱逃,如果其它单位知道你这样做,如果是我的部下,实话实说,坚决不重用,或者说不用!反过来说,这时候,您帮老板度过危机,老板也能看到你是一个;可以患难与共的助手,单位转危为安的时候,重新起步了,老板也会任人唯贤,委以重任,这样,也彰显一个人的本质!和未来人生的机遇,所以,老板遇到困难,您只能帮忙,不能做落井下石的人。希望你能采纳我的建议!不要给人生留下遗憾!
农村民间借贷一分利息,如果对方不还的话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如果是真实的借贷,月息一分,已算是低息,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利息的标准利息是2分,2分以内的利息属于合法有效的利息标准,受法律保护。
红线是3分,超过3分则属于大家所说的高利贷,该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若支付的利息超过3分,超过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而在2分与3分之间,则属于不支持也不反对部分,依靠借贷双方自觉履行。若已经按3分支付利息,法律也不反对;若未按3分支付利息,而请求法院支持3分利息,则法院不支持。
另外,对于法律保护需要注意一个诉讼时效问题,按现在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若借条已经明确约定还款时间,则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时间开始计算。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则从要求还款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所以一般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每次住院病人和陪护都要自费核酸检测,门诊却不需要,合法吗
这个问题我以前不知道。听老同学讲,他老伴胆结石住院了。需要开刀动手术,老同学陪护。因为子女都是上班一族,没让他们请假来陪护。
后来,我听我这个老同学说,他陪护的确是做了核酸检测。至于费用多少,是公费还是自费,老同学不清楚。他老伴从住院到出院,办手续,出院结账,都是子女一手操办的。子女孝顺。
去医院探望病人,也的确没要求做核酸检测。前几天,姨妹夫的妈妈,也是因病住院。她需要安支架,然而等做安支架手术的人多,需要排队。听说当天安了个临时的,现在住院等,下星期二才排到。在医院陪护的,是那老人第二的儿子。也是做了核酸检测。
这个住院的病人,与陪护的人需要做核酸检测,个人认为是应该的。因为住院病人,体质本来就差,陪护的是在医院,尤其是晩上。时间长。目前疫情防控不可松懈,做比不做肯定好。这个核酸检测,费用估计不太高。
如果每个去医院看病(门诊)的人,探望病人的人员,都做核酸检测的话,可能检测工作量太大,本地区疫情防控还没提出这样的规定要求。暂时还只是要求住院与陪护的人做核酸检测。只能按规定办。
企业老板应不应该给自己发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老板应该给自己发工资的。
虽然很多企业老板认为企业是自己的,反正钱也归自己支配,给自己发不发工资都无所谓了。自己的各项吃喝拉撒都有企业支出很正常,房子、车子都可以由企业购买。
说难听点,这实际上是违法的。尤其是我们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老板的这种行为也算是侵吞企业资产。如果是独资企业还好说,如果还有其他股东,老板的这种行为就侵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
现代企业制度,应当将企业看成一个独立法人,它的财产也是不可侵犯的。企业的所有人员,都应当按照明确的工作职责进行工作,领取工资和福利待遇。不能胡乱支配企业财产,造成企业重大损失。
企业确实应当将工资进行分担,列入企业成本,还能够有效实现避税。比如企业所得税,应当按照2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企业支付给老板工资的话,目前国家实行一年6万元以内免税,再扣完社保公积金部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部分,至少一年可以产生10多万的成本。
如果将这一部分钱全部留给企业,企业应当缴纳25%的所得税。当然,很多企业可以通过很多手段和税收优惠政策,手段将这一部分利润给消化掉。但是为什么堂堂正正的发工资这种手段不用,非要走歪门邪道呢?
因此,老板给自己发工资也是聪明的一种表现。
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这样合法吗有何依据
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原则上不算违法,但是这种操作不规范。
用个人卡给员工发工资,从财务流程上来说,没啥问题。支付给个人款项,借记其他应收款,发放工资,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其他应收款,一借一贷正好平衡。对于员工而言,钱还是收到应该得到的钱,没有少,好像也没有什么损失。
但是这样做还是有风险的:
一、如果从个人账户发工资,是为了规避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那么这样的做法对公司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作为代缴义务人,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公司的法定义务,这样做到是为了员工好,但岂不是引火上身?这是风险一。
二、用个人账户发工资是为了规避风险,比如员工工资较高,用个人账户可以少发,那也是违法行为。如果在发工资前,对于工资的计算事先得到员工的确认,并且员工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工资表和实际发放的工资相等,那就没有什么问题,可能由于其他的原因不得不使用个人账户发工资,但长期这样做也是有风险的。
三、对于员工来说,你跟谁签订劳动合同,谁就有义务给你发工资。从对公账户发工资,工资流水可以证明你跟这个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想必有人办过信用卡或者房贷,是需要工资的流水来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如果公司用个人账户打工资,如何证明是你的收入呢?这对于员工来说是风险。
所以,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还是公事公办,是谁的义务谁履行,即便偶尔有不规范的操作,也要准备好资料,到时候能自证清白,现在税局核查,一开始都是要求自查的,写自查报告是必要的,如果等到税局查,估计问题就大了。
教师有事请假,一节课扣10元钱,合理吗
扣钱是有条件准假,十块钱不算什么,特殊情况三五十也是可以的,教师有特别特殊的紧急情况和非常充足的理由的话不扣钱也是可以的。不过我倒是建议,单位大家来定订相应的制度章程规则规矩条约,这样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随意性约束当家的掌柜的管事的自由裁量权,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鼓掌][击掌]
营业执照和公章被人拿走了如果做违法的事我有责任吗
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国家机构拿走的话,一定给你出罚没或扣押等手续。没有责任的。
2、但是如果你借出去了,那么发生的后果,你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具体的责任:因营业执照与公司公章引致的民事经济纠纷,你需承担经济责任。但如果是违法的刑事案件,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不追究你个人责任。
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扩展资料:
如果营业执照和公章被人拿走了,做违法的事的话,法人一般有连带责任,如果去报案,是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依法设置的法人,还必须有被侵犯的客体,即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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