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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是施工合同吗(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区别吗)

admin1周前66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务合同是施工合同吗,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区别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总包合同怎么拆分劳务合同
  2. 承包人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3. 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协议有什么区别
  4. 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区别吗
  5. 建筑施工队是什么性质
  6. 农民工合同是不是必须与单位签约
  7.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单位开什么票

总包合同怎么拆分劳务合同

一般来说,在我国一般因为招投标的问题,为保证工程总承包商的唯一性,在拆分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双方一般会签订总体框架性的“桥接协议”。于是在有“桥接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总体合同关系一般仍认定为工程总承包,而如果没有,那么不同的合同之间应做区别对待。

而针对工程总承包合同,它到底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也存在不少争议,一般而言,我们还是更多的认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而一旦认为工程总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那么在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揽项目后再进行分包就需要特别注意,虽然可以分包,但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其余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如果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无相关约定,且未能得到建设单位的书面确认,那么分包就会存在违法风险。

承包人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首先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我认为《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理由是:首先,劳务分包企业也属于建筑施工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虽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属于法律、法规,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建设部颁布的,属于国家政策。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及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

我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既然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所以《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承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

我国《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

”第29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同时《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因此,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所以,在前提不成立即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讨论是以包工头的名义签订还是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就没有意义。当然如果该施工队伍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资质,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用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因为合同的主体之一应该是有资质的整个施工队,而不是包工头个人。。

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协议有什么区别

没有严格的区别,应该说所有的劳务合同都是一种分包行为,因为几乎所有的建筑工程发包不可能仅仅依靠人工而不需要材料就能够完成。所以劳务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只是名称上的不同,没有实质性的差别。

还有一种理解就是劳务合同是指你在这家公司干活所签订的用工合同,你相当于该公司的员工。而这种劳务合同就与建筑发包的劳务分包合同就有了实质性的区别。那就成了劳务用工合同与施工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务分包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区别吗

劳务分包合同概念是: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建筑施工队是什么性质

建筑施工员的工作性质是施工管理工作。

施工员的工作就是在施工现场具体解决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的关系,组织设计中的东西要靠施工员在现场监督、测量、编写施工日志、上报施工进度、质量、处理现场问题,是工程指挥部和施工队的联络人。

建筑施工员的工作性质是施工管理工作。主要是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管理的工作。

施工员的主要任务是对负责的建筑工种进行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确保所负责的建筑工种施工流程合理,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措施有效可靠。确保不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施工员工作范围:主要是在建筑公司从事施工管理工作,其中包括钢筋工长:负责钢筋下料、钢筋绑扎。木工工长:负责组织测量员进行轴线的测绘、局部的放样、模板的支设等。混凝土工长:负责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养护。泥工工长:负责抹灰、墙砖、地砖的铺贴等。

农民工合同是不是必须与单位签约

自从2020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来,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民工在做工前必须和工程总包单位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必须明确民工岗位,日工资,民工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已经持有激活的银行卡号,手机号码,工资发放时间等。双方必须本人签字盖章。

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单位开什么票

劳务承包合同,是属于清包,只是劳务费工程合同,可以工程总包,工程分包和工程清包.总包就是整个项目的,包工包料;分包是包项目中的小项目,也包工包料;清包是包项目中的小项目只包工.开的发票都是一样的,都是工程发票,地税局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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