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传播疫情者判什么刑,如果证实核酸公司造假、传播等行为属实,大家认为怎么样处理好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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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郑州发现一例境外确诊患者,河南什么时候才可以开学
继昨天山东青岛新增一例境外输入病例后,今天中午,河南郑州又新增一例境外输入病例。而在目前已知的80多例境外输入病例中,郑州的这一个最为特殊,因为他隐瞒了自己的境外旅居史,如果不是通过大数据筛查出来,这个人将成为郑州毒王。
根据郑州官方发布的消息,这个郭某鹏,疫情期间偷偷从北京到阿联酋,隔日又飞到意大利。这两个国家目前疫情都很严重,他这一去,简直就是去专程引进病毒。几天后,他回国了,由于病毒仍在潜伏期,所以各种检测都正常。回到郑州后,他又瞒报自己的行程,原本应该居家隔离的他,还若无其事地去单位上班,期间还乘坐地铁、买药等。就这样一直在外游荡了三天才被大数据捕获。郭某鹏返回郑州后隐瞒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说实话,这样的人判多少年都不为过,郑州市良好的防控形势被他一个人打回原形。郑州市的有关部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肯定也会被问责。目前,因此人造成的密切接触者还无法统计,但三天时间的放任,这个数字恐怕小不了。郑州市民又该紧张了,郑州、甚至整个河南的开学,又渺茫了。
目前,境外输入病例并不算多,而且多数受到监控,就算是青岛这例,回青后也是直接隔离。但真经担心的就是这极个别的漏网之鱼,一旦个人故意隐瞒,而管理部门又出现疏忽,那造成的后果真是难以估测。
郑州的同学们,现在只有收起自己萌动的心,继续做好在家打持久战的准备。同时,最近几天尽量不要出门,等待这一病例的全部密切接触者都隔离了,这件事才算可控了。
在疫情防控中已经判过刑的人怎么办
已经宣判并正在服刑的人,按法律规定来说还需要继续服刑。但前面看新闻,有一个案例是说一个村支书在疫情时违反法律跨省去参加亲人的葬礼,造成了病毒的传播,违反了法律,后来被判刑了,和他一起去的另一个人,因为还没有来得及判,后面“乙类乙管”以后,就放出来了。这个已经服刑的人的家属有咨询过法院,法院说可以申请再审。
我个人觉得防疫的决策变了,法律生效的环境也改变了,对于还没有宣判的,现是有明确规定可以停止审判了。但已经宣判的,这个估计只能按照法律规定来考虑如何处理了。
如果证实核酸公司造假、传播等行为属实,大家认为怎么样处理好
首先是经济上重罚,至少是以亿计的罚款。甚至没收其全部营收的巨款。
其次是关闭公司核酸捡测的业务。清除危害防疫的害群之马。起到罚一儆百的效果。
第三对直接事故责任者及其直接领导从重从严追究危害公共安全健康的罪责。
总之必须让这种严重违法犯罪付出足够的应有代价。才能对得起国家及民众抗疫付出的沉重代价。才能平息民众的愤怒和不满。
核酸检测报告造假应该怎么判刑
核酸造假,这是什么性质呢?国家都说了,新冠疫情,就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既然是战争,作为战争中很重要的武器-核酸检测,弄虚作假,那就是典型的发国难财!甚至是通敌行为!该咋判?我不知道法律该如何判,但是在老百姓心中,是格杀勿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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