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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应该怎样补偿可以不补偿吗
-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订,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聘用,是否有补偿
- 企业工作九年,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再续约,自己能得到哪些权益
-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请问赔偿方案是N还是N+1
- 不续约赔n还是n+1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应该怎样补偿可以不补偿吗
具体的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一定的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订,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题主你好,
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订合同,不仅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下是参考法规和条例: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及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公司不同意与续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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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公司不再聘用,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合法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其他情形,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工作九年,合同到期如果公司不再续约,自己能得到哪些权益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续签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其次,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以依法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根据失业保险交费年限计算,每个地方不一样。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或缴纳了但未交足年份,因此造成的失业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应该由用人单位赔偿。
再者,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未安排休年假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为未休年假带薪休假工资。
若还有证据证明加班的可以要求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能得到多少,要根据本人工资和实际情况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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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合同有赔偿吗
劳动者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同意,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你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关于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签订合同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在公司都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在员工第三次续签合同的时候才会变成无固定期限,不是员工想签就签的。
第二个问题是劳动者终止合同,只要是员工提出来的,就是没有赔偿的,只有公司辞退,才会有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请问赔偿方案是N还是N+1
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第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即2N。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续约赔n还是n+1
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
第二次以上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再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即2N。1是在用人单位合同未到期而解除合同时,且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时,而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如果是合同到期不续签则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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