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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下载(股权书协议书)

admin3个月前66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股权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下载,以及股权书协议书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什么是股权赠与,股权赠与有哪些法律规定

所谓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由于《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权赠与方面的内容,学者一般把股权赠与当做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投资公司名义买股份靠谱吗

1.投资公司作为一个专业化的金融机构,买股票的经验和技术一般都比普通民众更加丰富和专业。

但是,也面临着眼界和资源的限制,可能无法完全预测股市变化,从而导致投资失败。

2.另外,以公司名义操作股票也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特别是股权转让及合同履行等方面,操作难度较大,需要找到信誉度高的专业人员进行帮助,经济安全性不如直接股票投资。

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在买股票时,应当谨慎行事,了解股市风险,同时寻求专业意见建议,对于操作复杂的公司名义操作股票需谨慎对待。

三、购买股权如何记账

1.确定股权价格和购买方式:双方需要协商确定股权的价格,并选择现金交易、股票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购买。

2.编制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股权价格和买卖条件,编制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由双方签署确认。

3.进行股权转让登记:将股权转让协议书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并在工商注册部门进行股权登记变更。

4.缴纳股权转让税费:根据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股权转让税费。

5.更新账簿和财务报表:更新公司账簿和财务报表,反映新的股权结构和所有权变动。6.更新股份登记簿和股东名册:更新股份登记簿和股东名册,反映新的股权结构和所有权变动。

四、股权对价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2、对价: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其内涵是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代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

五、股权代持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其次,《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次规定,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就属于有效。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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